一直以來,很多財務人員認為只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進項稅額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其實,有些“普通發票”可以抵扣,有些“專用發票”卻不能抵扣,詳細內容看過來。
一、符合規定的“公路通行費發票”可以抵扣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抵扣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23〕86號)文相關規定: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下同)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3%)×3%
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二、符合規定的“農產品收購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可以抵扣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23〕37號)規定:自2023年7月1日起,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按下列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1)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2)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3)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納稅人從批發、零售環節購進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
所稱銷售發票,是指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而開具的普通發票。
(4)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的農產品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
加計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當期生產領用農產品已按11%稅率(扣除率)抵扣稅額÷11%×(簡并稅率前的扣除率-11%)
三、符合規定的“完稅憑證”可以抵扣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23﹞36號)附件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一般納稅人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按照規定應當扣繳增值稅的,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為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證明的增值稅額。
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四、不符合規定的“專用發票”不得抵扣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23)36號附件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七)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發票認證期限是多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1號)規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票認證期限從原來180天延長至360天。
but,注意啦,不是所有發票都是360天內認證哦!
2023年7月1日起
1、自2023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23年7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確認,并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23年7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
認證期限說明
360日非360個工作日,節假日不能順延,即360日為自然天數,包含節假日。是以開票日期算起,而非取得發票日期算起!
2023年6月30日前
納稅人取得的2023年6月30日前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仍按之前的認證方式執行,認證期限仍為180天。
六、逾期認證咋辦?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50號)的規定:
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真實交易但由于客觀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逐級上報,由國家稅務總局認證、稽核比對后,對比對相符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允許納稅人繼續抵扣其進項稅額。
客觀原因包括如下類型:
(一)因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二)增值稅扣稅憑證被盜、搶,或者因郵寄丟失、誤遞導致逾期;
(三)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業務或者檢查中,扣押增值稅扣稅憑證,納稅人不能正常履行申報義務,或者稅務機關信息系統、網絡故障,未能及時處理納稅人網上認證數據等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四)買賣雙方因經濟糾紛,未能及時傳遞增值稅扣稅憑證,或者納稅人變更納稅地點,注銷舊戶和重新辦理稅務登記的時間過長,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五)由于企業辦稅人員傷亡、突發危重疾病或者擅自離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六)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非客觀原因導致的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則不得抵扣。
七、增值稅發票認證方式有哪些?
1.掃描認證。
2.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自2023年12月1日起,納稅信用C級以上的納稅人取得銷售方使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可以不再進行掃描認證,通過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或者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