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處理買房交了定金結果卻被限購的情況
因為限購政策,是買賣雙方無法預見的情形,所以對于買房交了定金結果卻被限購的情況,一般是解除合同并退還定金,并且雙方都不構成違約。
定金和已交納購房款能否退還
答:所謂定金,是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雙方的約定,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者訂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不超過20%),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的金錢或其替代物,是一種擔保。能否退還定金,關鍵要看是否存在違約行為!
限購政策,是買賣雙方無法預見的情形,超出了簽訂合同前的預期,屬于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按照《合同法》有關規定,買賣雙方都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雙方都不構成違約!賣方要如數退還給買方已交納的定金和購房款。至于賠償損失的請求,一般都不支持!
如賣方選擇解除合同,要適用定金罰則進行雙倍返還嗎
答:定金罰則,是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
適用定金罰則的前提是存在違約行為!如前所述,因限購解除合同,雙方均不存在過錯,都不構成違約,也就不能適用定金罰則,如數退還即可。
限購解除合同后,通過中介購買房產的中介費能否退
答:因政策出臺屬于不可歸責于買賣雙方的事由,導致房屋買賣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中介公司不能以已經促成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其居間行為已經完成為由要求支付中介費,但買方應支付中介公司為居間活動花費的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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