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租房糾紛律師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在上海委托律師處理租房糾紛,律師收費標準可能為每件收取3000元到12000元的律師費,具體的
1、按件收費標準:3000元到12000元
這是律師代理其他實行政府指導價的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可能會收取的律師費。
2、對于離婚案件涉及財產糾紛的,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可以根據該項法律服務所涉及的標的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1)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8%到12%,收費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2)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 5%-7%;
(3)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3%-5%;
(4)1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含1億元)部分收費比例為1%-3%;
(5)1億元以上部分收費比例為0.5%-1%。
3、若經過協商,采取計時方式收費
代理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案件,計時收費標準為每小時200到3000元。
二、房屋的租賃期限最長是多久?
1、房屋的租賃期限最長是二十年。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2、在訂立租賃合同中當事人應注意如下事項:
(1)合同條款應當盡量全面,尤其是主要條款不能遺漏,否則易出現糾紛。
(2)對合同字句應當認真斟酌,字句表述應清晰具體,避免模棱兩可,易產生多種解釋的語句出現。
(3)在租賃合同中,對于租賃物的使用、租賃物的維修保養應當予以明確規定,以避免出現糾紛。
(4)在租賃合同中制訂明確的違約條款及賠償數額。
(5)為避免合同欺詐,當事人可以附加一些條款,如,擔保條款、附期限條款、附條件條款等,以保證合同順利履行。
(6)訂立租賃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的應采用書面形式,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對于不定期租賃,我國《民法典》規定,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房屋的所有權人,可能會為了增加自己的收入,就將房屋租賃出去。房屋租賃期間可能會發生租賃糾紛,如果各方當事人并不能自行處理糾紛,那么在有經濟能力的情形下,可以委托律師來處理糾紛。當然律師接受委托后,是會收取一定數額的律師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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