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戶拒交物業費要怎么處理
對于物業費的繳交,承租人和業主是可以協商確定的。如果協商無效,可以按合同約定和實際情況向法院起訴,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但按法律規定,承租人不繳交物業費的,業主是要負連帶交納責任的。《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二、小區物業費的收取方式有哪些
在物業服務收費的收取方式上,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可以約定物業服務費用,并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的形式。
(一)包干制包干制是指由業主向物業服務企業支付固定物業服務費用,盈余或者虧損均由物業服務企業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
實行物業服務收費包干制,物業服務企業往往采取降低服務支出費用的方式,從而暗中提高企業的利潤。
表現在具體收費中,就是降低服務質量,減少服務人員,擴大收費項目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或者亂收費。
這種收費形式正是我國目前物業管理收費普遍采取的形式,也是引起物業服務費糾紛的原因之一。
(二)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服務企業,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
其中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屬于代管性質,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企業酬金之外的部分完全轉入公共維修基金,由業主監督使用。
實行酬金制付給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相對會比包干制的費用較高,但這是一個相對公平、透明的方法,為業主提供的服務,基本能夠做到質價相符,并且不斷變動的酬金比例可以激發物業服務企業的工作積極性,促使其不斷的提高服務水平和質量,有利于整個住宅小區服務質量的提高,也有利于物業服務企業自身的發展。
租戶拒交物業費要怎么處理
對于租戶拒交物業費的行為,房東不可以不用管,讓物業公司直接去找租戶催物業費是沒用,房東也不是沒有必要去替物業公司催物業費。
對租戶拒交物業費房東應該要怎么樣處理才正確,可以來北京律師網找律師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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