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發商要求退房怎么辦?
開發商要求退房可以和對方協商來進行解決。買方可以解除合同,這是法律規定的,不需要合同約定,但是違約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沒有約定的話按照損失賠償即可。無論怎么樣,房款在扣除違約金后肯定要退回給的。
要求退房必須有退房的合同理由或法定理由,如果開發商未事先告知房屋已抵押的情況,自可以受欺詐為由要求確認你們間的買賣合同無效要求退還房款并索賠。當然,也可從其他諸如開發商的銷售資質等方面入手尋得理由達到退房目的。
二、什么情況下房屋買賣合同會無效
房地產分離出賣,合同無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附著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因此,房屋所有權通過買賣而轉讓時,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如果賣方將房地產和土地分別賣于不同的買方,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買方可以提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
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
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非所有權人出賣他人的房屋時,須提交共有人的同意證明書。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賣共有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也無效。
侵犯優先購買權,合同無效
房屋所有人出賣共有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出租房時,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有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房屋時侵犯共有人、承租優先購買權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單位違反規定購房,合同無效
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須購買,須經縣以上民政部門批準。
價格上有欺詐行為,顯失公平,合同無效
買賣城市私有房屋,雙方應當本著按質論價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有房評價標準議定價格,于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同意后才能成交。買賣合同生效后,雙方均不得因價格高低無故反悔,應按合同議定的價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賣人在房屋質量問題上有欺詐、隱瞞行為或在成交后發現內在質量有問題的,買賣雙方可重新議定價格,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現在如果要購買房屋的話,首先是需要審查一下開發商的資質,然后才能夠簽訂具體的購房合同,如果開發商存在違約行為,要求退房的話,是可以通過協商或者是通過訴訟方式追究其違約責任的,這是我國法律當中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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