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廠房搬遷費歸房東還是租戶所有?
搬遷費一般是補償給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權人,也就是房東的,如果雙方有約定的,則按照約定劃分歸屬;如租戶因為搬遷而受損的,也可以要求房東按照租賃合同上的內容進行賠償,如果房東不予租戶賠償,則需要對租戶進行安置。
搬遷費一般是補償給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權人,但是租客如果因為搬遷而受損的,可要求房東按照租賃合同上的內容進行賠償,如果拆遷人不予租客賠償,需要對租客進行安置。
1、可以選擇解除租賃協議,獲得相關補償。在公租房承租中房屋拆遷時,如果承租人與房屋產權人達成協議,解除租賃合同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不再給予承租人補償。
2、如果不解除租賃協議,在產權置換的情況下,可以重訂立租賃合同。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二、房屋拆遷中搬遷費如何確定?
房屋拆遷中搬遷費一般由拆遷人按照實際搬遷所需進行支付:
1、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
2、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3、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拆遷人不得擅自延長過渡期限,周轉房的使用人應當按時騰退周轉房。
4、因拆遷人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對自行安排住處的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應當自逾期之月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對周轉房的使用人,應當自逾期之月起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
無論是何種類型的房屋被拆遷的,只要是合法的建筑物被拆遷的,行政機關就應當按照法定的標準予以補償,但是也存在特殊的情況,即如果是被拆遷的房屋屬于租賃合同的標的物的,此時不僅僅需要支付給出租人相應的補償,也需要支付給承租人相應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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