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確權怎么管轄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這里的關鍵是如何理解“不動產糾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均沒有對“不動產糾紛”進行明確定義和詳細解釋。
首先,該商品房屬于不動產是毋庸置疑的。買賣不動產產生的糾紛應當屬于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不動產糾紛”,而且對于房產確權、房產抵押、房產征用、不動產侵權糾紛等都屬于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不動產糾紛”。該類案件應當無條件適用專屬管轄,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原告的訴訟請求雖然是要求被告承擔合同違約責任,但該合同違約責任存在的前提是因合同標的物即房產所致,合同違約僅僅是表面形式,實質上是買賣不動產所產生的糾紛。
其次,原告訴請要求被告移除所安裝在其房屋陽臺室內的燃氣主管道,此訴訟請求屬于侵權性質,純屬于“不動產糾紛”,應適用專屬管轄,由青原區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筆者認為,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的不動產糾紛,應當指不動產買賣、不動產抵押、不動產確權、不動產征用和不動產侵權糾紛,該類糾紛案件應當適用專屬管轄,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綜合上述,小編整理有關房屋確權該如何管轄的相關內容。由此可見,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不動產買賣,不動產抵押,不動產確權,不動產征用和不動產侵權糾紛等這類糾紛案件應當適用專屬管轄,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你對這方面還有更多問題,北京律師網提供專業法律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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