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房質量問題怎么賠償?
1、新房存在質量問題,可以要求房屋的售賣方按照房屋買賣合同的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1)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2)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2、在起訴時,購房者需要說明房屋的具體質量問題,提供圖片等證據。
(1)不過,還需提醒的是,購房者不要隨意找沒有資質的評估檢測機構對房屋損壞檢測情況出具檢測報告,這些機構的檢測費用可能比正式的檢測機構便宜,但檢測結果可能不被法院認可。對房屋裂縫的業主而言,賠償的范圍可包括裂縫的維修費和補償金,檢測和鑒定費等。
(2)房屋買受人購買的房屋出現質量問題,且該質量問題通過修復等亦無法保證房屋買受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例如房屋的地基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等出現嚴重質量問題,造成地基下沉、房屋傾斜、承重結構變形等,一般難以通過修復辦法解決,因此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但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是否屬于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在實踐中情況是非常復雜的,一般做法是由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并根據檢測結論進行確認。
二、房屋質量有問題可以拒交物業費嗎??
1、房屋質量有問題不可以拒交物業費。
業主一旦接受了物業管理服務,那么房屋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就已經生效,并對全部業主具有約束力,業主應該及時繳納物業服務費。房屋出現質量服務問題是在保修期內的話,可以與開發商協商解決,如果是在保修期外的話,可以啟用維修基金對質量房屋進行修繕。
2、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
購房人在辦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續時,應要求出賣人出示該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查驗該工程是否經驗收合格。如果出賣人不能出示該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說明該工程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購房人有權拒絕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如果出賣人超過約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驗收合格,購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3、在保修范圍內的一般質量問題,購房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修復責任。
購房人在接受房屋時,一般要對房屋進行必要的驗收,這也是購房人應該行使的注意義務,經驗收后確信沒有質量問題再辦理入住手續。如果發現房屋有質量問題,應立即找開發商,要求對有質量問題的地方予以書面確認并加蓋公章,在對方解決好該問題后再辦理入住手續。如果在短時間內解決不了,應要求開發商承擔延期交房的責任,并索要書面憑證。房屋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內出現的一般質量問題,在未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況下,購房人有權要求出賣人修復。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當由出賣人承擔。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購房人可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等,應由出賣人承擔。
房屋的質量若是存在問題,那么房屋的購買方可以直接提出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并且要求房屋的售賣方承擔賠償責任。若是對方不予賠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當然在起訴的時候,需要拿出相關證明房屋的質量確實存在問題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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