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份之前,嘉興的樓市非常火爆,房子是一天一個價,所以很多房東賣房子都覺得賣虧了,毀約的事情我們報道了不少。這兩個月樓市開始企穩,所以房東毀約的事情少了,現在變成買房的人毀約了。嘉興市民韓女士說,自己賣房子,合同都簽好了,結果人家最后不要了,寧可損失十萬塊定金。房子沒賣掉,白白拿進十萬塊錢,本來倒也不虧。但韓女士氣不過的是,這十萬塊錢中,有三萬被中介給扣住了。
違約金十萬 中介扣三萬?
賣房緣由
韓女士和老公都是西安人,前兩年來嘉興工作。2014年7月,韓女士花了60萬,在旭輝朗香郡買了一套83平米的房子,每平方7300左右,總價60萬。今年9月份,嘉興樓市火爆,韓女士想把房子賣了。
韓女士
我們業主群有做中介的,有一個經常在群里發,誰要賣房,可以去找他,然后我就去聯系了一下他,他說可以幫我處理的。
韓女士的心理價位是102萬,因為市場火熱,如果能夠出手,兩年就賺了42萬,中介朱先生認為,這個價格掛出去肯定沒問題,甚至可以賣得再高一點。當時朱先生和韓女士商量,超過102萬的部分,他也想分一點。
韓女士
(他說)102萬我給你保證,但是這個房子我準備給你賣105萬,說是有其他幾個中介,會幫忙一起賣,到時候錢要拿去分的,我說好吧,反正102萬你看著幫我賣,賣出來多的錢,你們自己看吧,那是你們自己的本事了,我就不管那么多了,我實際到手102萬就可以了。
韓女士的意思,這套房子你拿去賣,反正你只要給我102萬,超過102萬的部分,你都拿去好了。到10月初,有人看中了韓女士的房子,出價105萬,中介朱先生帶對方去看房,當天對方就付了三萬意向金。因為韓女士人在西安,這三萬都是中介朱先生收進的,“十一”過后,韓女士回嘉興和買家面談。
韓女士說,當時談的還可以,就和對方簽了個合同,當時對方又給了七萬塊錢
(一共十萬定金)
合同簽好了,雙方約定,12月1號辦過戶手續。但是到昨天,買房人打電話過來,說是貸款辦不出來,房子不要了,十萬定金也不要了,另外的中介費,他也愿意出。買家還算夠意思,韓女士作為房東,可以白拿這十萬塊錢,倒也不吃虧。
三萬意向金在中介,前去要錢,卻遭拒絕
韓女士
他就是覺得我幫你賣到這個價格了,你們成不成交的話,就跟他沒有任何問題了。
但是韓女士認為,這三萬塊,應該屬于自己,因為買家一共交了十萬定金。
我們了解到,要買房的人,是通過“大家房產”找來的,而中介朱先生屬于另外一家公司,兩家中介公司是合作關系。那么,朱先生為什么不高興把代收的三萬定金拿出來呢?
中介 朱先生
三萬在我這里,你是不是覺得我們中介應該白忙一場呢?為什么她能得到這么多賠錢,我們中介得不到賠錢呢?你知道這個房東有多惡心么,我以前幫她賣掉過,人家加錢了,她去違約了,導致人家客戶買不到,她還有臉報《小新說事》啊(您的意思是付出了這么多,總歸有點好處?)這個不叫好處,這三萬塊錢,是房東答應給我的(她答應給你,是房子賣掉之后,你現在房子還沒賣掉啊)那我沒賣掉房子,她收人家違約金干嘛呢,她沒賣掉,扣掉人家違約金干嘛啊。
中介朱先生覺得,韓女士當初只要求102萬賣掉房子嘉興房主獲賠買家違約金 卻遭中介扣下3萬 中介說房東也曾違約不賣房…,在中介的努力下,合同簽了,105萬把房子賣掉,那么這多出來的三萬,應該是歸他中介。可是萬萬沒想到,買房的人違約了,既然韓女士已經拿進了七萬塊,這三萬塊就不要斤斤計較了,畢竟中介也出了力。
朱先生說,因為買房的人違約,除了拿出十萬塊的定金,還賠償了一萬三的中介費,而這一萬三的中介費也在韓女士手上。這樣算起來,他也就是多拿了一萬七千塊錢,完全改得的辛苦費。那么,中介拿進這三萬塊錢,到底有沒有道理?
律師 王舒琪 :這個房子的售價在102萬以上的部分,是歸中介朱先生所有的,但是現在這個條件顯然沒有成立的,因為這個買賣并沒有成立,沒成立的情況下,中介當然就不能夠收取相應的費用,他現在扣著賣方的錢,肯定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律師認為,買房者雖然違約,但他已經付出十一萬三千,這樣,所有的責任都承擔了。那么丁是丁、卯是卯,買家交的定金十萬歸房東,另外交得一萬三中介費歸中介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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