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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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收到法院的傳票,一看居然是“私生子”把所有法定繼承人全告了?
這是前段時間,一位女士委托家理律師代理的一個繼承糾紛案。
不用想都知道,這些被起訴的法定繼承人有多生氣!
01
非婚生子女繼承糾紛案
事情是這樣的。
當事人小何(化名)生于深圳一個富裕的家庭里,從小就不用為生計發愁,長大后任由父母安排,嫁給了有著同樣家境的丈夫。
夫妻倆原本很相愛,但男人始終沒能守得住底線,違背了誓言,背叛了婚姻。
出軌敗露后,他們的感情急劇下降。
殊不知,她的丈夫不僅婚外有了愛人,還有了私生子。
3年前,丈夫因為意外去世,但生前他簽署了放棄股權遺產的協議,把上億遺產分配給家里人,有效避免了家族爭奪遺產的紛爭。
沒想到這個節骨眼上,冒出個自稱是她丈夫的女人,身旁還跟著一個和自己兒子年紀相仿的人,想來就是丈夫和情人的兒子,隨后便提出要分割丈夫的遺產。
一場非婚生子的訴訟案隨之上演。
這就出現了開頭當事人一家收到法院傳票的事。
如果說中年喪夫是人生一大痛的話,那當事人的遭遇便是痛上加痛。
在第三者出現之前,當事人一直認為家庭和睦,夫妻恩愛,還有個會經營公司的兒子。
當女人提出要分割遺產的時候,她竟然有一種“黃粱一夢”的荒誕感,自己的前半生終究是錯付了。
可能在大家看來,第三者登堂入室要求分割出軌一方的遺產,聽起來很荒唐。
實際上法律有所規定,違反婚姻忠誠義務的是父母,而孩子畢竟是無辜的,TA們有權繼承來自父母的財產。(案件緊急請直接撥打電話: 一對一免費咨詢!)
其實早些年,哈爾濱就出現首例“非婚生子”遺產繼承案。
丈夫因為車禍去世,妻子還沒來得及從悲傷中走出來時,卻意外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沒想到,這個孩子真是他的……”
面對這一切,妻子除了氣憤難過,最終不得不承認這個10歲大的孩子是丈夫在外和其他女人邂逅留下的“情種”。
這場非婚生子的訴訟案打贏了,法院也判孩子獲得生父8萬元的遺產。
近兩年,因非婚生、繼承權糾紛而引發的官司呈上升趨勢,人們也不再羞于為此訴諸法律。
從法律角度看,維護了非婚生子的合法繼承權,但非婚生子還是有悖于倫理道德。
因此隨著廣東等地放寬生育登記結婚限制的消息發出,立刻引起一場軒然大波。
比如,新規是否會導致“非婚生子”增多,從而挑戰婚姻制度?
非婚生子女的權利會威脅到原配的權益嗎?(案件緊急請直接撥打電話: 一對一免費咨詢!)
關于非婚生子女的權利,可從以下3點來看:
(一)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即有關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同樣適用于非婚生子女;
1、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和義務,并且非婚生子女和父母的其他近親屬間亦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義務,比如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間,和兄弟姐妹之間等;
2、子女成年后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3、父母與子女之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二)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非婚生子女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1、社會組織應當對當事人的隱私予以尊重和保護,給非婚生子女健康的成長環境;
2、生父母應及時認領并負擔撫養義務,在繼承案件中應依法保護非婚生子女的繼承權。
(三)生父母應當負擔非婚生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子女健康成長所需要的費用。
基于上述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所享有的權利義務是一致的,屬于法定繼承中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回到開頭的案件,小何丈夫的情人雖然與其不是合法夫妻關系,但是他們所生的孩子,在遺產繼承上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和義務,有權繼承父親的合法財產。
這筆遺產的繼承人,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妻子小何、兒子,還有一個非婚生子。
02
原配的權利如何保障?
第三者的孩子上門爭奪遺產,很顯然不是善茬。
在此之前,我先從第三者能否取得有配偶者的財產以及非婚生子女能否參與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兩個方面解答大家的疑惑。
1、第三者能否取得有配偶者的財產?
《民法典》第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也就是說,第三者并不是遺產的法定繼承人,所以不能繼承有配偶者的財產。
2、非婚生子女能否參與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根據《民法典》第1062條、第1063條的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歸夫妻共同所有;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仍歸個人所有。
所以那些擔心非婚生子女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其實是一種誤解。
根據《民法典》第1153條的規定:
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也就是說,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若配偶一方去世,在繼承遺產之前,會先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非婚生子把所有法定繼承人告了?教你一招保護家族財富權益!,除特別約定的一般是一人一半。
配偶一方的財產分割出來后,剩下一半才作為另一方的遺產處理。
所以,無論是婚生子,還是非婚生子,都只能繼承被繼承人(死者)一方的個人財產。
如果一個人的非婚生子越多,那么相應的繼承人可以分到的份額越少。
作為發妻,如果不想讓他人來瓜分家庭財產,可以通過談判協商進行書面約定,比如夫妻共同財產的全部或部分歸個人所有,這樣配偶就沒有財產可供非婚生子繼承;
但這樣不意味著財產能完全分割清楚,因為配偶的個人財產,另一方是有法定繼承權的,還需訂立一份遺囑,明確自己個人財產只能由自己的婚生子、父母繼承。
這樣可以解決非婚生子女參與繼承,而導致父母和婚生子遺產份額可能減少的問題。(案件緊急請直接撥打電話: 一對一免費咨詢!)
03
夢蝶律師有話說
作為婚姻律師,見過很多高凈值家庭的當事人,在婚姻里苦苦掙扎,一次次原諒出軌的一方,以至于出軌者在外有了私生子都不知道。
遇到類似的經歷,雖不能讓出軌一方凈身出戶,但可以搜集對方出軌的證據,必要情況下尋求專業人士幫助,為自己爭取到最大的離婚賠償。
當然也有很多人質疑,為什么不能減少非婚生子女的繼承配額?
從非婚生子女角度去看,TA們從一出生就是無辜的,這個錯誤的承擔者應該是父母雙方,不應把父母的錯誤遷怒到非婚生子女身上,如果非婚生子在年幼時便失去了生活來源和支柱,那么讓TA們在社會中生存下去是很困難的。
每一個孩子都應該是平等的,父母對于孩子的責任義務都是相同的,不應該厚此薄彼。(案件緊急請直接撥打電話: 一對一免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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