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賃糾紛打官司證據有哪些?
1、房屋租賃合同糾紛需要準備的證據有:出租房屋的權屬證明、租賃登記資料;租賃合同、協(xié)議;出租人違反合同約定的證據或承租人違反合同約定的證據;轉賬流水等證據記錄。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二、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起訴的流程有哪些?
1、告向法院起訴,應遞交起訴狀和有關的證據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數遞交起訴狀副本和證據副本,并且把準備好的材料提交上去。
2、立案庭負責立案的法官接到當事人遞交的訴狀后,進行認真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當即將有關信息輸入微機,待庭長審批后,立即向原告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交納訴訟費用通知。
3、經審查決定立案的,當即進行排期。民事一審案件要給當事人預留30天的舉證期限,民事二審案件要給當事人預留10天的舉證期限
4、排期后,由立案庭當即或通過郵政速遞向當事人送達開庭傳票;需要直接送達的,由立案庭交付法警隊執(zhí)行
5、繳納訴訟費用。 當事人收到法院開出的訴訟費用預交款通知書后,7日內到中國農業(yè)銀行設在法院內的收費處交款
6、法院出具收據。當事人憑蓋有農行收訖章的《人民法院訴訟費用預交款通知書》即時到法院財務室調換《訴訟收費專用票據》。
三、防范房屋租賃糾紛的方法有哪些?
1、完備房屋租賃的法律要件
業(yè)主(出租人)要依法簽訂租賃合同,合法地出租房屋。這里著重強調的是合法。房屋租賃關系合法,才能做到有效。合法、有效,不但能大量減少租賃糾紛的發(fā)生,而且也是當事人保護自己最為實際的措施。要使租賃關系合法、有效,要符合以下要件:
(1)要依法簽訂書面的租賃合同,將租賃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在合同中明確的約定,這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先小人后君子。
(2)合同內容不能違法,如房屋使用功能是住宅或廠房的,就不能未經有關職能部門審批,便在合同中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商業(yè)用途出租。這方面的案例表明聘請專業(yè)律師參與房屋租賃談判、合同簽訂,在避免損失方面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房屋租賃法律關系,是一種比較特別的民事法律關系,它要做到合法、有效,除了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一致、合同內容合法外,還要求具備法定的形式要件,如出租人必須持有政府職能部門頒發(fā)的《房屋租賃許可證》,及合同簽訂后必須在10日內到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等。
2、租前調查
出租人在簽訂合同前應對承租人的經濟能力進行必要的了解,不要盲目出租房屋給沒有經濟能力的單位和個人。一些租賃糾紛的發(fā)生,往往和出租人出租房屋時的盲目性有關。現實生活中,一些業(yè)主因自己的物業(yè)空置而心中發(fā)慌,只要承租人出現,不管他是否有能力付房租,就很草率地簽訂合同,甚至未簽合同就將房屋交對方使用。結果到對方交不起房租時,才注意到其本來就沒有支付租金的能力。這種糾紛發(fā)生后,吃虧的肯定是出租方。即使通過訴訟,法院判決對方付租金,但執(zhí)行起來也可能因困難重重而不了了之。承租人不要貪圖便宜,找那些產權不明、違法建筑及無《租賃許可證》,不允許出租的房屋業(yè)主租賃房屋。承租人租房前,最好到房屋租賃管理所咨詢自己所想租的房屋是否可以租,或請租賃所推薦可租賃的房屋,如能做到這點,基本上就可避免盲目租賃房屋而造成經濟損失事件的發(fā)生。
3、出租人在出租房屋時,可要求承租人設立擔保承租人設立擔保,是減少因付不起房租而發(fā)生租賃糾紛的最為有效的辦法之一。
對于那些租賃面積大,租金總額高,租賃時間長的租賃關系,以及對承租人的資信狀況不易掌握的當事人,設立擔保尤為必要。
4、出租人出租房前,要全面、客觀地估價整體經濟狀況,提出合理的租金價格。
對于房屋租賃糾紛打官司證據有哪些的問題,一般包括出租房屋的權屬證明、租賃登記資料;租賃合同、協(xié)議等證據記錄。希望本篇文章內容能夠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咨詢律圖網專業(y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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