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
2023年1月1日新施行的民法典中增加了離婚冷靜期,引起巨大的爭議。在過去,民政局離婚是當天申請,當時領證,可謂立等可取!然而,在今年年初民法典施行后,離婚再也不能像買菜一樣隨便,想離就能馬上離了。
民政局離婚
為了方便理解,我們舉個例子,假設有一對夫妻小明和小紅,現在想要申請民政局離婚,首先第一步,他們需要雙方共同提出申請,提出申請后有三十天的冷靜期,而在這期間,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撤回申請。也就是說,如果兩人當中有一人想反悔,就算已經“冷靜”了29天,申請都會被作廢清零。
不過,如果小明小紅都足夠堅決,成功度過了三十天冷靜期,他們就會進入到第二步,即領證。但同樣,領證也有三十天的有效期限,兩人需要均在期限內把證領到手,才正式標志夫妻關系的解除。而假如意外發生,小明不知是出于無意還是故意,忘了在三十天內去民政局領離婚證,那兩人的離婚進度將再次清零,原來提出的申請將直接作廢,再想離婚又重新提出申請。
所以,從2023年開始,想要通過民政局離婚最快也得31天。這31天對于想要迫切離婚的當事人來說,可謂是度日如年。有的人天天擔憂,提心吊膽,生怕對方好不容易答應了離婚卻反悔,就像是一只隨時待載的羔羊,不知道那一刀什么時間落下來,不如給個痛快了結。
調節離婚
但其實很多人不知道,離婚冷靜期是有辦法能繞過的!今天咱們就來揭秘,這個辦法就是向法院申請調解離婚。由法院出一份民事調解書。這份調解書和離婚證有一樣的效力,以后也不需要再去民政局領離婚證,即便日后再婚,只要有這份調解書,就能成功辦理。
法院是樂意為當事人辦調解離婚的,因為案件的調解率和結案率是考核法官和法院的重要標準。雙方商量好離婚,不需要法官在多費口舌,十來分鐘就能辦完,輕輕松松地就提高了結案率和調解率,法院何樂而不為!
其實,法官的工作是很辛苦的,并不像大家想的那樣是公務員就能悠閑自在。案子多法官少,很多法官超負荷工作才是常態。家事審判改革以來,提倡和鼓勵離婚案件調解,調解結案率成了評判業務能力的一個考核標準。而這種離婚官司審理起來是很繁瑣的,多方調查取證,幾次開庭,反復調解,法官判決一個離婚案件耗時費力,前前后后可能需要半年才能結一個案子。而假如兩人已決意離婚,這送上門的條件相當于直接給法官的業績加上一筆,法院當然會歡迎。
具體如何上法院辦理調解離婚呢?我梳理了幾個關鍵點,如果屏幕前的您目前有這方面需求,不妨記下來;沒有這方面需求的,也希望您永遠也用不到這些知識,但可以點贊評論支持我哦~
第一個關鍵點,法院辦理離婚有線上或線下,也就是說,完全能夠做到,不到現場就把婚給離了。現場辦理雙方需要帶著準備的材料一起到法院,向法官說明雙方已經協商好了,只是要求法院出一份民事調解書。法院就會安排訴前調解法官,或者速裁法官接待辦理,最快當天就能辦完。
但如果當時法官手上案件很多,提前安排滿了開庭時間,有可能就需要您先把材料交上去,等待法院通知另安排時間受理。不過這里,作為律師,我可以教大家一個小技巧:在交材料時,可以跟法官強調案件本身很復雜,好不容易協商好了,但對方隨時可能會反悔,請求加急辦理。這個方法非常管用,法官也擔心調解不成了,所以一般一兩天就有法官聯系通知。
而這次疫情使得線上庭審開始常態化,線上辦理案件也越來越簡單方便。如果選擇線上方式,網上立案,和線下具有同等效力。當事人只需要在網上提交材料,和法官溝通可以直接用手機視頻,并且同樣可以寫備注提醒,強調對方隨時可能反悔,請求加急,一般法院也會盡快通知聯系受理。
第二點,辦理離婚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起訴書、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或者戶口本以及您要處理的財產的資料,比如說房子需要房本、汽車需要行駛證、發票等等。
第三點,法院調解離婚如何走程序?其實主要就涉及四個問題:是否同意離婚,孩子撫養、財產分割和債權債務承擔。法官會就各項詢問雙方意見。我的建議是,可以提前準備一份協議書,交給法官,法官參考協議書內容出一份民事調解書,將會節省很多時間。
最后提醒一點,雖然通過法院調解離婚能夠規避一個月的冷靜期,但是相比民政局離婚有一個不好的地方,就是需要繳納一定的訴訟費。收費標準是:如果財產不超過20萬,只需要75元;財產超過20萬,則需要按照0.5%再減半的標準收取,也就是100萬財產,大概會收2500的訴訟費。因此,離婚是付出時間成本還是金錢成本,是想盡快還是再想想,都可以比對選擇適合的方式。
雖然,老話總說“寧拆一座廟不毀一樁婚”,但每個人也都擁有選擇離婚的權利,只不過在現行法律規范內,選擇離婚要么需要付出時間成本,要么付出金錢成本。因此,是想越快越好還是再“冷靜冷靜”,需要因人而異,因事而異來選擇適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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