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境)外出生嬰兒如何落戶
近期,盧女士前來咨詢,她的孩子出生在國外,現在想回滬給孩子申報戶口,不知道需要些什么手續,該如何操作?
此篇,小布給大家一一解讀,出生在國外的嬰兒如何申報戶口。
*此篇只針對未取得境外公民身份或外國國籍的嬰兒。
01
基本材料
1. 出生醫學證明及其翻譯件,以及我國駐外使(領)館或者相關政府聯絡部門的認證。無法提供認證的,則須提供親子關系司法鑒定意見書。
2. 嬰兒入境時所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或者《出入境通行證》。
3. 父母的《結婚證》(在國(境)外登記婚姻的,需在登記地辦理公證或者該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的機關認證,并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或政府聯絡部門的認證)。
4. 報入家庭戶的,提供入戶地的《居民戶口簿》。
5. 父母《居民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6. 《未取得國(境)外身份承諾書》(派出所當場填寫)。
7. 父親或者母親原為本市常住戶口居民,因定居國(境)外被注銷本市常住戶口,其在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生育的,未取得澳門、臺灣居民身份或者外國國籍,持中國護照、旅行證或者出入境通行證入境的子女,隨(外)祖父母報出生的,還需提供:
①父與祖父母或者母與外祖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如:雙方曾經在同一戶內的《戶籍證明》、親子關系司法鑒定意見書、父(母)的《出生醫學證明》等證明)。
②父母的《居民戶口簿》或者《戶籍證明》。
信息來源:(2023年10月版)上海市公安局關于(國(境)外出生嬰兒申報出生)告知書
02
解釋答疑
1. 適用范圍是什么?
本告知單適用出生在國(境)外,未取得境外居民身份或外國國籍,且未滿十六周歲嬰兒報出生。
2. 材料提供有什么要求?
申請人辦理戶口事項應當如實填寫《申報戶口事項申請表》,并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應由存檔單位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確認,復印件有多頁的,應加蓋騎縫章),公安派出所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核實認定真實、有效的,予以受理。上述第一部分字體加粗的材料,由派出所收取原件存檔。
3. 什么情況下可以使用“亮證”?
為方便申請人,對部分相關政府職能部門信息數據庫可以查詢的數據,不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但政府職能部門信息數據與申請人反映情況不一致的,公安機關可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隨申辦市民云APP“亮證”模塊中有電子證照的,可通過亮證方式使用電子證照,免交紙質材料。
4. 父(母)一方為國(境)外人士或者軍人怎么辦?
父(母)一方為國(境)外人士或者軍人,無法提供《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等證件的,需要提供有效期內的護照及其翻譯件或者軍人身份證件。
5. 監護人辦理需要什么證明?
戶口事項涉及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由監護人辦理,并提供監護關系憑證(即:《居民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監護公證,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或法院指定監護人的證明等有效監護憑證)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
6. 是否可以代辦?
本人因故無法親自辦理戶口事項的,可以采取聘請律師、公證委托、在公安機關當面填寫《戶口事項辦理委托書》或“隨申辦”移動端中“亮證授權”的方式,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代理人代為辦理。代為辦理的,還須提供代辦人的《居民身份證》。
7. 去哪里進行司法鑒定?
司法鑒定意見書需由司法行政部門目錄內司法鑒定機構出具,具有司法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可以通過上海市司法局門戶網站(http://sfishgov.cn)政務公開欄進行查詢。
03
其他情況需提供材料
有非婚生、落集體戶或者落社區公共戶情形的,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 非婚生育子女
提供親子關系司法鑒定意見書。2. 集體戶落戶
落戶地父(母)的集體戶口個人信息頁或者個人戶口卡。集體戶管理單位的同意入戶意見書。3. 社區公共戶
父(母)實際居住憑證(《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或者《居住核查表》或者實有人口信息登記在擬落戶地派出所轄區)。注:字體加粗部分都需提供原件。
各國使館的政策各不相同,有回國落戶需求的家長,請務必提前了解好相關政策。
編輯:顧佳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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