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房產證二手房協議書的具體內容有哪些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一套房屋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轉讓協議,以共同遵守。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房產坐落、位置、結構、層次和附屬設施
1、本合同所出售房屋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2、該房屋為:
樓房▁▁室▁▁廳▁▁衛(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房屋的建筑面積___平方米(包括臥室、客廳、衛生間、廚房、陽臺、及其附屬設施)、實際使用面積___平方米。
3房屋質量:
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4、該房地產產權類型:
(有房產證或國土使用證)
5、出售房屋的《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碼為: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共有權證號為: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6、房屋現有裝修及其他配套物品、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甲方對產權的承諾甲方不得隱瞞與轉讓房產相關的重要事實,必須保證其對轉讓房產擁有完全的所有權,保證上述房產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未結款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售該房屋前辦妥。
出售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與乙方無關。
協議書的簽訂需要當事人雙方進行合理的處置,否則自己的權益維護就會失去一定的保障,但是生活中此類問題出現的幾率較高,所以自己要合理的進行問題的陳述,所以自己就可以進行有效的處置,這樣自己的權益維護才會有著法律上的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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