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父母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可為子女辦理醫保。
工作居住證只能為未成年子女辦理“一小”。
01.辦理子女隨往
非京籍人員持北京工作居住證想要在京給孩子辦理一小保險,首先需要把子女隨遷到父親或者母親工作居住證上。
02.銀行開戶
在銀行以孩子的名義開戶辦理一張銀行卡,存入社保所的要求預存額。填寫《代扣代繳申請表》,以后每年需繳納的保險費會自動從銀行卡扣取(保費由每年政策變動而變化)。
(北京銀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民生銀行、郵儲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農商銀行、建設銀行、招商銀行)
03.準備資料
1、戶口本(原件、首頁復印件2份)
2、小孩戶口頁(原件、復印件2份)
3、銀行卡(復印件1份)
注:首次參保的,建議借記卡內至少存入1000元。
4、電子版照片(格式要求: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服裝與背景色反差要大,jpg格式,寬度為358像素,高度為441像素,文件不小于9KB,不大于20KB)
5、工作居住證確認單(有隨往子女信息)
04.辦理時間
“一小”的社保辦理時間不是什么時候都可以的,分為新生兒與非新生兒兩種情況。
新生兒:
自孩子出生90日內,辦理的是出生當月至當年年底的保險;
續費或未在90日內參保的新生兒:
集中參保期是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辦理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參保繳費手續。(今年由于政策調整,所以辦理時間與往年不同);
05.辦理地點
嬰幼兒(上幼兒園之前的,包括學前班)在街道社保所辦理;在幼、在學的在所在幼兒園和學校集中辦理。
提示:持有工作居住證的人員應按證上的地址對應街道社保所辦理,而非現住地。
06工作居住證失效后孩子保險還能續交嗎?
依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北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京人社醫發〔2010〕287號規定,具有本市非農業戶籍且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小學、初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特殊學校、工讀學校和各類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學歷教育)就讀的在冊學生,以及參保繳費當年年齡在16周歲以下非在校少年兒童、托幼機構兒童和散居嬰幼兒(以下簡稱“學生兒童”)。
包括以下人員:
1.在本市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包括民辦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職非北京生源的學生;
2.在京接受義務教育的華僑適齡子女;
3.經國家和市有關部門批準,在本市學校開設的新疆班和西藏班就讀的學生,以及在北京西藏中學就讀的學生;
4.具有本市非農業戶籍在外省市就讀且沒有參加當地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的學生;
5.具有本市非農業戶籍在國外或港澳臺地區就讀的學生;
6.具有本市非農業戶籍且年齡在22周歲以下的高考復讀生;
7.符合本市教育行政部門規定享受免收借讀費的非本市城鎮戶籍的原北京知青子女、隨軍家屬中的適齡學生兒童、在京工作的博士后人員子女、在京投資臺商及其雇員(臺胞)子女、本市引進人才子女、留學回國人員子女;
8.父母一方有本市非農業戶籍的學生兒童;
9.取得《北京市工作居住證》人員的子女;如您的工作居住證已經失效且不符合上述文件規定的參保范圍,則不能繼續辦理參保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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