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記者從貴州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減輕住房租賃方稅負,激發市場主體參與住房租賃的積極性,擴大市場化、保障性住房租賃房源供給,從而讓更多新市民、年輕人在城市中安居樂業,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于2023年7月15日發布了《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2023年第24號)。
公告明確了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使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
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的,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貴州在政策范圍內對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的標準進行了50%的幅度下調。根據《關于明確貴州省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標準的通知》(黔建房通〔2023〕75號),按規定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進行開業報告或者備案的從事住房租賃經營業務的企業,在開業報告或者備案城市內持有或者經營租賃住房500套(間)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認定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可對照享受相應政策。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馮倩 申川 曠光彪
編輯 郭睆秋
編審 閔捷 施昱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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