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對新能源車的熱愛
已經超出了大家的預期
前段時間上海也出臺了相關政策
(點擊文末【閱讀原文】查看相關政策)
個人用戶轉讓或報廢名下的滬牌舊車
再購買純電動新車
可以申請10000元的現金補貼
大家有沒有心動呢?
這段時間
小編接到了不少小伙伴
對相關政策的咨詢
所以這次我們邀請到了
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
石國清秘書長
為我們解答消費者
比較關心的三個問題
同時小編也在公眾號“車信盟”上
看到了對相關政策的解釋
讓我們一起往下看吧
Q1
哪些消費者可以申領新能源車置換補貼?
1.個人消費者(不包含企事業單位)
2.新舊車車主必須是同一個人(提示:舊車的車主在報廢或者轉讓后必須是自己去購買新車并且完成上牌手續),怎么判斷是不是同一人呢?舊車行駛證和新車行駛證上的車輛所有人是同一人才行。
3.個人信用狀況良好,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應當無下列失信記錄:各類稅費欠繳信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逃票信息;酒駕等信息;考試作弊信息;涉及財產糾紛的民商事生效判決信息,不執行生效判決的信息;以及從事非法客運信息等。
舊車是什么?
舊車必須報廢或者轉讓(即回收拆解或者賣出去),也需要符合下面幾個條件:
1.上海牌照車輛(包括滬C)
2.小型客車(大客、小貨以及大貨等不包括哦)
3. 對車輛的燃料類型沒有要求,就是汽油車、柴油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或者純電動新能源車都可以。
4.車輛不能是營運車哦(即車輛行駛證載明的“使用性質”是“非營運”)
新車是什么?
1.購買的新車是純電動小客車(新車購買的是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傳統燃油車或者是二手車都不能申請此次購車補貼)
2.符合國家車輛生產企業公告、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列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或者《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
3.新車在2023年4月30日前(以下日期均含當日)在本市完成注冊登記并取得《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機動車行駛證》
4. 購買新車開具的《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應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銷貨方應為在本市市場監管部門注冊,具有汽車銷售經營范圍的企業。(可以是汽車經銷商,也可以是汽車生產廠商)
5.新車上牌后車輛使用性質須是非營運(后期也不能轉營運)
6. 新車購買完成注冊登記后,申請補貼期間不能辦理變更登記或者轉讓登記手續。
Q2
我們可以在哪里申請補貼?
補貼申請主要采用線上申請方式。補貼申請須由車主本人發起。
通過主要三個微信公眾號申請:
“上海發布”
2.“上海發展改革”
3.“車信盟”
提交補貼申請。
通道一
上海發布
通道二
上海發展改革
通道三
車信盟
申請補貼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申請主要填寫的信息包括:
1. 申請人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和證件類型;
2. 申請人本人持有的帶有“銀聯”標識的借記卡卡號;
3. 申請人本人擁有的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機號碼,手機號碼須與申請人提供的銀行卡預留個人手機號碼相同;
4. 報廢或轉讓的舊車號牌號碼,在上海市轄區外報廢或者轉讓舊車的,須分別按照要求提供《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復印件或者影像資料;
5. 注冊登記的新車號牌號碼;
6. 購買新車時獲取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申請時需要注意有些情況申請不予受理,比如:
1.申請時提供的個人賬號,或者銀行賬號未經實名認證;
2. 未按照本實施細則要求提交完整信息;
3. 提交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票日期晚于2023年12月31日,且汽車銷售機構未提供新車《汽車銷售合同》或其他證明材料;
4. 本實施細則明確的申請截止日期后提交的申請。
Q3
消費者在舊車報廢或轉讓上要注意些什么?
1. 報廢和轉讓舊車日期須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間。
2. 舊車轉讓日期以《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在2023年4月30日之前應登記在申請人本人名下。
3.轉讓車輛是指個人用戶名下的汽車所有權發生轉移(不含變更登記)
4. 報廢日期以《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載明的交車時間為準。
5. 報廢和轉讓可在我市轄區外辦理。(轄區外辦理的按照要求應提供《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復印件或者影像資料)
申請補貼幾個重要時間提示!
1.舊車報廢轉讓以及新車定購日期應當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間(均含當日)
2.購買新車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時間應在2023年3月31日前
3.補貼資金申請截止日期為2023年4月30日
4.異議復核申請截止日期為2023年5月31日
Q&A的鏈接(點擊查看)
本文來源:閔行區消保委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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