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生活中一方不同意離婚怎么辦?男方出軌起訴離婚女方不同意法院會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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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內出軌提出離婚,第三者已懷孕,但未同居,女方不同意,說離婚就到單位鬧,怎么辦?起訴會判離嗎?需要多久?男方是否涉及重婚?
湖南高澤律師事務所張磊律師解答:
女方不同意第一次很難判離,需要多次訴訟,至于幾次這個誰也無法確定,男方不涉及重婚
張磊律師相關法條解讀
男方出軌起訴離婚女方不同意法院會判嗎?
如果一方不同意如何離婚?
在我國,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訴訟離婚。如果任何一方不同意離婚,那么雙方就無法就離婚達成一致意見,也就無法協議離婚。這種情況下要求離婚的一方只能是到法院起訴離婚。
法院將依據婚姻基礎和婚后感情、婚姻現狀和離婚原因及有無和好可能等情況,來認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并經調解程序后,如婚姻關系確已破裂,法院最終會依法判決的。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婚姻法》第32條規定了準予離婚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張磊律師補充:
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1、法院調解
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院判決
法院經過調解后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并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準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
張磊律師總結:
婚姻法明確規定了婚姻自由原則,這一原則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兩個方面,如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法共同生活,開庭審理后法院會依據事實,做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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