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實施方案》發布,《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3年下降14%,能源消費總量得到合理控制,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循環型產業和社會體系基本形成,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等目標。
那么,在節能減排方面又有哪些具體稅收優惠政策呢?今天,就讓申稅小微和大家一起來了解!
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的專用設備時
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專用設備、《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政策依據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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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 2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條 3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節能節水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3年版)的通知》(財稅〔2023〕71號)購置、使用新能源車船時
對新能源車船,免征車船稅;對節能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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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節能 新能源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3〕74號) 2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享受車船稅優惠的節能 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告2023年第2號) 3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23年第21號)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時
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30%的,減按75%征收環境保護稅;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50%的,減按50%征收環境保護稅。
銷售或提供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時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提供資源綜合利用勞務,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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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23〕78號) 2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90號) 3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完善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40號)利用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產品取得收入時
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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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三條 2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九條 3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關于公布<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3年版)>以及<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3年版)>的公告》(2023年第36號)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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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保護我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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