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封面新聞報道,5月11日,吉林白山的潘女士帶著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到當地某銀行查詢丈夫的賬戶余額,卻被工作人員告知,結婚證不能證明二人是夫妻關系。據潘女士介紹,此前丈夫因病去世,她想查詢一下其名下是否還有其他財產。她先出具了戶口本,但因血型曾被涂改,銀行工作人員不認可。隨后她又拿出結婚證,對方仍表示,該證件無法證明二人系夫妻關系。最終潘女士重新辦了戶口本,才將業務完成。
事件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現身說法,“我離婚時走的訴訟,法院判決完,當時我沒找著結婚證,所以沒有收回。婚已經離了,但雙方各自的結婚證還都在手里。” 只能表明曾經存在婚姻關系,不能表明婚姻關系存續。銀行的要求并不是多此一舉。
也有網友吐槽,潘女士只是來查詢亡夫賬戶余額,又不是要把錢取走。據銀保監會2023年發布的《關于簡化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關事宜的通知》: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憑已故存款人死亡證明、可表明親屬關系的文件(如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可單獨或共同向存款所在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交書面申請,辦理存款查詢業務。其中證明親屬關系的文件列舉是并列列舉。也就是有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明之一,能夠證明親屬關系的,銀行就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更多網友表達了困惑,結婚證不能證明夫妻關系,那結婚證是干什么的?采取絕對的懷疑主義,任何客觀的事務都可能遭到質疑,社會活動將無法順利開展運行。
工作人員在為一對新人頒發結婚證。 (新華社/CICPHOTO/宋海存/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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