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盛銳 通訊員 許東良
由于歷史原因,許多人雖然已婚,卻沒有一本“可用”的結婚證。近日,杭州全面啟動婚姻登記證補領、補辦工作,到2023年6月底,對于原先在鄉鎮(街道)辦理婚姻登記的,全面完成婚姻登記證的補證工作,在尊重當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做到能補盡補。
婚姻登記證跟我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不少政務服務事、經濟活動等重大事項辦理時常常都需要當事人提供婚姻登記證。比如不動產登記、公積金提取、貸款、戶口遷移、子女入學等方面。但早年歷史婚姻登記檔案數據缺失、記載信息不全、存在變更或差錯等問題,會給群眾辦事造成不便。這次開展集中補領、補辦婚姻登記證,就是通過補充完善婚姻登記證電子證照庫,推進減證便民。
哪些人需要補領、補辦婚姻登記證?
一、補領
1.原先在鄉鎮(街道)辦理的婚姻登記;
2.當事人婚姻登記證遺失、損毀或者原婚姻登記證有瑕疵的;
3.使用軍人證件辦理婚姻登記的人員且原登記機關在浙江省內或者現在一方戶籍地(部隊駐地)在浙江省內的。
二、補辦
1950年第一部《婚姻法》頒布實施以來,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未辦理結婚登記,至今均未與第三人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應當補辦結婚登記證。
如何確定是否需要補領、補辦?
當事人可以用既簡單又快速的方法查詢,打開“浙里辦”APP,在“我的電子證照”里面關聯婚姻電子證照,如果沒法關聯,就說明您可能需要補婚姻登記證。
哪里可以辦理補領、補辦手續?
全市各婚姻登記處均可辦理婚姻登記證的補領、補辦業務。同時,為方便補領婚姻登記證,各登記處將在鄉鎮(街道)固定場所設置巡回咨詢服務點,提供集中補證、宣講、本人省內婚姻登記信息現場核對、政策咨詢、預約服務、異地查檔等便民服務。
你可能還關心的這些問題,解答看過來:
1、已經離婚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補領以前的結婚證嗎?
答:不可以。結婚證是證明當事人之間的夫妻關系,雙方離婚后當事人之間的夫妻關系已經解除,因此不能補領以前的結婚證。
2、已經再婚的當事人可以補領以前的離婚證嗎?
答:可以。離婚證是證明當事人之間的婚姻關系已經解除,已經再婚的當事人在申請補領離婚證時與前配偶仍處于離婚狀態,原離婚的狀態一直持續,所以只要當事人未復婚,婚姻登記機關可以為當事人補發以前的離婚證。
3、已經喪偶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補領以前的結婚證嗎?
答:不可以。結婚證是證明當事人之間的夫妻關系,喪偶后當事人之間的婚姻關系自然終止,因此不能補領以前的結婚證。
補領、補辦婚姻登記證咨詢電話
本文為錢江晚報原創作品,未經許可,禁止轉載、復制、摘編、改寫及進行網絡傳播等一切作品版權使用行為,否則本報將循司法途徑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