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中一方雖然想要離婚,但是另一方不見得也有離婚的打算,于是就會出現一方想離婚但是另一方卻不同意離婚的情況。此時雖然不能協議離婚了,但還是可以通過訴訟方式來離婚的,那么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該怎么辦手續呢?也就是說此時訴訟離婚的手續是怎樣的?詳細內容請跟隨石家莊小普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對方不同意離婚該怎么辦
離婚只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起訴離婚。
協議離婚要求雙方自愿就離婚達成一致意見,并且對財產和子女問題處理好。
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那么就只能選擇起訴離婚。當事人可以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二、離婚對方不同意怎么辦手續
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當然被告可以不答辯,被告需要延長答辯期的向法院申請。
被告和原告的權利可以看法院送達的告知書。
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主要是開庭審理,離婚訴訟原告應當到場,如果開庭被告不到的,會延期開庭一次。開庭時候,雙方對提交的證據和事實進行辯論和闡述。一般離婚訴訟的庭審分為如下過程:
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官調解→雙方總結
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成功的發調解書。
對于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怎么辦手續這個問題,上文已經作出了介紹。不管當事人想要通過怎樣的方式來離婚,其實都是需要結合具體的情況來作出選擇,那么解除婚姻關系才是比較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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