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用住房公積金所還的月供會低于商業貸款,所以不少人購房選擇公積金。但是公積金的合理用法你真的知道嗎?
為在職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是單位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經營困難、效益不好,不能作為不給職工繳住房公積金的理由。
公積金存在賬戶上并不劃算,因為當年繳納的部分只能獲得活期存款利率,而往年繳納的則只能獲得三個月的定期存款利率。應該說,取出來用更合算。
不少市民在之前買房的時候提取過公積金,那么,如果今后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會受到影響嗎?
據悉,如果您賣掉現有房產,并且只是提取過公積金,而沒有使用公積金貸款,那么名下無房買房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貸的標準辦理。但是,如果您愛人之前已經用過公積金貸款,雖說您自己提取公積金不占用公積金貸款的名額,但是由于整個家庭之前使用過一次公積金貸款,同時這也是購買的二套房,屬于二套房貸,首付最少6成。
根據上述兩種情況,我們可以看出公積金貸款認定的標準和提取公積金貸款是無關的,也就是如果要想按照首套公積金貸款買房,必須是(家庭)名下無房無公積金貸款記錄。
但是,雖然提取公積金不影響公積金貸款的次數,但是對于公積金貸款也是同樣有影響的;最直接的就是影響了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以商品房為例,首套房公積金貸款較高可以貸款到60萬不超過房屋總價的70%,90平以內的不超過80%;第2套住房公積金貸款較高額度為60萬元扣減頭次已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后的差額。且不超過房屋總價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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