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在的社會中,車輛越來越多,造成事故的次數也是在增加。而每一位車主在購買車輛時,也都是被要求購買了交強險,那么,交強險的賠償范圍是哪些,有哪些法律規定,你知道嗎?
一、交強險賠付的范圍
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據配套措施的最終確立,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
根據我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對于交強險的賠償范圍的規定。投了保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保險公司在限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需要注意的是:交強險的賠付范圍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
二、交強險賠償標準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總限額20萬元。
1、凡是對第三方(除本車、本車上的人)造成損失的,無論是否有責任,都是交強險賠償標準范圍。
2、當有責任時,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2000元,三方醫療費最高賠償18000元,三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80000元。①當機動車方全責時,按照前述限額,在受害人實際損失范圍內賠償。②當機動車方負同等責任時,按照受害人實際損失范圍70%賠償。③當機動車方負次要責任時,按照受害人實際損失范圍60%賠償。
3、當無責任時,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100元,三方醫療費最高賠償1800元,三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8000元。
4、醫療費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必要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一般需要等后續治療之后,另行起訴)。
5、死亡傷殘費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辦理喪葬事宜的交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通過判決或調解產生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三、交強險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多少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的規定:
1、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損失,交強險的承保保險公司在1.8萬元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即交強險對醫療費用的賠償額度為1.8萬元。
2、上述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不僅僅局限于對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后續治療費這樣的醫療費用的賠償,而且還包括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營養費這兩個項目的賠償。
3、如果機動車事故車輛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則上述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由1.8萬元降為1800元。
四、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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