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注冊制的主板掛單限制,這兩天網上的討論很多,說法也不一致,下面我談談我對這個限制的個分析。
首先。我們要相信國家出臺這個政策的初衷是好的,國家是為了保護正常的交易秩序,保護投資合法交易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投資者的正常投資避免遭受不良資金的惡意,從而遭受損失。
對于限制的理解 ,我是這樣理解的。
在投資者想掛單賣出時,你只要不低于基準價的2%,一直到漲停板的賣出掛單都是有效的。這也對有些上班族,或者因有事耽誤,不能在實時盤中掛單賣出的投資者,想提前預埋賣出,是沒影響的。對于盤中現時掛單賣出的單子,低于基準價的2%。是無效單子,不會,因為股價的下跌,又主動變成有效單子的,要再次合規賣出,必須重新掛單。
在投資者想買進股票時,投資者可以一直從跌停板價格開始掛單,一直到不高于基準價的2%為止。同樣不影響不能在實盤的投資者,預先埋掉單買入。同樣,盤中及時掛單買進的單子,買入價格不能高于不能高于基準價格的2%。否則是無效單子。
關于新規對投資者或者所謂的主力莊家的影響,我認為是影響不大的。
對于一般投資者來說,一般是交易的跟隨者,一下打跌停,你跑不掉,連續2%的跌,你一樣不會多出多少跑掉的機會,同樣,一下一筆封上漲停和連續2%漲到漲停,你同樣也不會多出多少機會買進。除非,這一切都是你有預料的,提前做出了買賣。
對于機構投資者或者所謂的主力莊家來說,惡意操作的難度有所加大,但是其可以利用資金優勢,來主導股價的運行,對其連續的2%封單向下打跌停或者向上封住漲停,其影響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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