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500元的勞務費如何稅前扣除?
作者:王冬生
北京智方圓稅務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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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在稅前扣除成本費用,應該有相應的憑證。但是,支付給個人的勞務費,如咨詢費、評審費等,經常超過500元,但又無法取得發票,能否稅前扣除,如何稅前扣除,是困擾多年的問題。本文基于有關法規,分析如下問題:
一、稅前扣除憑證的有關規定
二、增值稅起征點有關規定
三、勞務費稅前扣除的憑證
一、稅前扣除憑證的有關規定
關于稅前扣除憑證的法規,主要是《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 年第28號,以下簡稱28號公告),其與本文討論問題有關的規定是:
(一)稅前扣除憑證管理“三原則”
稅前扣除憑證在管理中遵循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原則。
真實性是指稅前扣除憑證反映的經濟業務真實,且支出已經實際發生;
合法性是指稅前扣除憑證的形式、來源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
關聯性是指稅前扣除憑證與其反映的支出相關聯且有證明力。
(二)稅前扣除憑證按照來源的分類
稅前扣除憑證按照來源分為內部憑證和外部憑證。
1、內部憑證
內部憑證是指企業自制用于成本、費用、損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會計原始憑證。內部憑證的填制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會計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
2、外部憑證
外部憑證是指企業發生經營活動和其他事項時,從其他單位、個人取得的用于證明其支出發生的憑證,包括但不限于發票(包括紙質發票和電子發票)、財政票據、完稅憑證、收款憑證、分割單等。
(三)稅前扣除憑證何時必須是發票?何時可以不是發票?
對納稅人而言,各具體支出項目,到底哪些必須憑發票扣除,哪些可以不憑發票扣除?28號公告第9條有具體規定。
1、必須憑發票扣除
根據第9條第1款,收款方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支出必須憑發票扣除:
一是收款方辦理了稅務登記;
二是屬于收款方的增值稅應稅收入。
2、沒有發票也可以扣除
第9條第1款同時規定以下兩個問題:
(1)向誰的支出,可以不憑發票扣除?
一是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比如政府機關;
二是從事小額零星業務的個人。
(2)用何種憑證扣除?
收款憑證或內部憑證。
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3)如何理解小額零星業務?
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判斷標準是個人從事應稅項目經營業務的銷售額,不超過增值稅相關政策規定的起征點。
根據上述規定,支付給個人的費用,如果超過起征點,就得憑發票扣除,這是造成納稅人勞務費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主要原因。
3、準備輔助憑證
按照28號公告第7條的規定,企業應將與稅前扣除憑證相關的資料,包括合同協議、支出依據、付款憑證等留存備查,以證實稅前扣除憑證的真實性。
二、增值稅起征點有關規定
如何理解增值稅起征點的規定,直接影響超過500元的支出,如何扣除問題。
(一)起征點的規定
增值稅關于起征點的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23]36號,以下簡稱36號文)附件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五十條規定:
按期納稅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含本數)。
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
也就是說起征點分為按期納稅還是按次納稅,適用不同的標準。
納稅人收入額不到起征點,免征增值稅,超過起征點,全部收入都要征收增值稅。
后來對小規模納稅人免稅的月銷售額不斷提高,最新的標準是《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1號,以下簡稱11號公告)規定的,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由于目前的大趨勢還是減稅降費,估計到2023年會延續執行。
當然,11號公告盡管規定月銷售額15萬以下免征增值稅,與將起征點提高到15萬,效果一樣,但并沒有明確將起征點提高到15萬。因此,嚴格執行稅法,增值稅起征點沒有變。
(二)個人只能按次納稅?
36號文并沒有規定,個人只能按次納稅。其47條關于按次納稅的規定是:“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因此,個人可以按次,也可以按月納稅,也就是可以適用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的標準,也可以適用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含本數)的標準。
(三)享受免稅優惠必須辦理稅務登記?
有種意見認為,享受月銷售額不到15萬免稅的規定,只適用于辦理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這種觀點缺乏足夠的稅法依據。
11號公告的規定,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而對小規模納稅人的規定,并沒有必須辦理了稅務登記的要求。
三、勞務費稅前扣除的憑證
超過500元的勞務費,如果沒有發票,能否稅前扣除?
(一)個人能否按月納稅?
根據上述分析,關鍵在于按次納稅還是按月納稅。如果收款方可以按月納稅,則超過500元,但最高不超過20000元,應可以憑借收款憑證或內部憑證稅前扣除。
如何才能按月納稅?稅法并沒有規定個人必須按次納稅,只是規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納稅時,按次納稅。如果收款方按月結算勞務費,應可以選擇按月納稅,從而適用20000元的標準。
(二)能否適用15萬的標準?
盡管現行法規沒有明確規定將起征點提高到15萬,但15萬實際是起征點的效果,按月支付不到15萬,即使沒有發票,也在稅前扣除,不能說完全撞了稅法紅線,不能適用28號公告沒有發票也可以稅前扣除的規定。
(三)形成證據鏈,符合三原則
當然,納稅人應盡量全面準備有關的憑證,如合同、支付憑證、扣繳個稅完稅證明、賬務處理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證明有關支出符合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的原則要求。
總之,納稅人在現行稅法框架內,只要合理安排,應可以解決超過500元但沒有發票的勞務費支出,在稅前扣除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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