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村委會又在組織大家新農合交費了。說真的,每年這個時候,都會讓老農心疼這么一陣子。好不容易秋收有點收入了,這不又要往出拿了。
圖文無關,圖片來源于網絡
老農一家有五口人,在最初交新農合費用的時候,只用了50元。過后就是在逐年上漲,這不今年村干部說了,每人每年180元,按照老農家里的人口數量,老農需要繳納900元。基本上一畝玉米的收入又沒了。
說到新農合交費,其實對于老農自己來說,如果說是自愿交費的話,我想自己是不會交的。為什么呢?和大家談這樣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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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農一家有五口人,三個子女都在外地打工,家里面就剩老兩口。去年女兒生病了,就在打工所在地看病就醫,本想著可以拿著新農合可以報銷一部分。但是當拿著住院手續去辦理報銷的時候,遇到難處了。
辦理人員是這樣說的,異地就醫需要有新農合指定醫院的轉院手續才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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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呢?就是說,新農合對于咱農民住院是有一定要求的,比如生病了要到指定醫院先就醫,如果看不了,辦轉院手續再到其他地方。如果想要到異地或者大醫院就醫,必須有了指定醫院的轉院手續才能轉院就醫。
總之,到了最后,跑了好幾次,就是辦不了轉院手續。于是就沒能報銷。另老農氣憤的是,人在外地,生病了必須回到當地指定醫院就醫嗎?如果遇到急救呢?老農對于這里邊的具體事項也是不太明白。如果能夠報銷,保險的比例又是多少呢?
所以,還請各位讀者朋友們,如果有知情者,還請麻煩告知老農,讓大家了解。不甚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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