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落戶政策有哪些(天津買房落戶口新政策分享)
01天津積分落戶?辦理條件
居住證持有人具備以下條件的,可按規定申請積分:
(一)在我國境內具有合法有效戶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居住證;
(三)被在津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且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四)在津具有合法穩定的落戶地點(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產權住房、軍產房、經公安部門認定具備常住戶口登記條件的公產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單位及市、區縣人民 *** 所屬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的集體戶口);
(五)居住證積分達到申報指導分值。
?辦理對象
積分申請由用人單位負責,并需書面委托本單位管理部門工作人員
?辦理材料
用人單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居住證積分,應當提交下列必要材料:
(一)經辦人身份證明及用人單位委托書;
(二)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居住證積分申請表和積分申請人名冊;
(三)積分聯辦系統自動生成的預約憑證;
(四)申請人在本單位連續繳納1年以上的社會保險費證明(申請人按照個人參保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年限不計算積分)。
除上述規定的必要材料外,用人單位還應當攜帶申請人根據本人實際情況提供的與《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相對應的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一)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二)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和畢業證書;
(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四)結婚證、配偶在本市連續繳納1年以上社會保險費證明;
(五)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獎項證書、榮譽稱號及表彰決定;
(六)退役軍人服役期間榮立一、二、三等功的證書、立功受獎登記表及退出現役登記表;
(七)自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或與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已簽訂《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尚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八)申請人生育或者收養第三個及以上子女的合法生育審批證明或收養證明;
(九)申請人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十)頒證日期在3個月內的中國發明專利登記簿副本;
(十一)申請人交件之日前1個月內的簡版個人信用報告。
?特別規定
1、總積分為基本分、導向分、附加分、負積分之和。同一指標的積分不重復計算,只計算該單項指標的更高分,負積分指標中單項指標的扣減積分,按照扣減項目累計扣減。
2、積分申請人在本市繳納五項社會保險滿6年的,積分申請人配偶在本市繳納五項社會保險滿一年的,可以按照積分指標及分值表規定的分值計算積分。
3、積分申請人補繳社會保險費的,不計算積分;但是申請人年齡不超過35周歲,并且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職稱、 *** 以上職業技能等級的除外。
4、計算社會保險、投資納稅、住房公積金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積分,上半年申請的以上年12月31日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請的以當年6月30日為截止日期。
5、積分聯辦系統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對申請人的積分進行排名。出現積分相同的情況,以在本市居住登記或者暫住登記時間早者為先;積分依然相同的,以社會保險積分高者為先。
02天津學歷型人才落戶
?辦理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且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國內外學歷型人才,可以來津落戶:
1、普通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過40周歲;
2、獲得碩士學位的一般不超過45周歲;
3、獲得博士學位的年齡不受限制。
下列情形人員均不能辦理引進人才落戶:
1、退休人員;
2.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
3.在津無就業的人員,截至提出落戶申請之日,女已滿50周歲,男已滿60周歲的;
4.在津已就業并繳納社保的人員,截至提出落戶申請之日,女已滿55周歲,男已滿60周歲的。
?辦理材料
學歷型人才申請材料清單
1、本科學歷:全日制本科學歷證、學歷認證報告(境外學歷還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身份證(正反兩面)
2、碩士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證、學位認證報告、身份證(正反兩面)
注意事項:在津有工作申請人還需上傳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等)副本復印件。
根據落戶地點上傳的材料
1、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房產落戶的,上傳①房屋產權證書中能夠體現房屋性質及所有權信息頁;②房主居民身份證、房主同意落戶聲明,以及能夠證實本人與房主的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如《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等(落本人名下住房的不需要上傳);③如住房系本人與配偶、父母、子女之間共有的,還需上傳房屋共有權證書。
2、在單位集體戶落戶的,上傳單位集體戶首頁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注意事項:在北方人才集體戶或區人才集體戶落戶的,無需上傳相關落戶材料。
其他需上傳的材料
1、事業單位聘用的工作人員還需上傳以下材料: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2、勞務派遣人員還需上傳以下材料:用工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副本復印件或用工單位合法存在的佐證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勞務派遣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勞務派遣機構公章)、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勞務派遣機構公章)、勞動合同復印件(加蓋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機構公章)、勞務派遣協議復印件(加蓋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機構公章)。
3、社會組織、 *** 雇員等非企事業工作人員還需上傳以下材料: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或 *** 雇員所在單位合法存在的佐證材料(加蓋單位公章)。
03天津資格型人才落戶
?辦理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且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國內外資格型人才,可以來津落戶:
1、獲得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資格的;
2、擁有國內外精算師、特許金融分析師(CFA)、金融風險管理師(FRM) 、注冊會計師、稅務師、注冊建筑師、注冊勘察設計工程師、資產評估師、律師、公證員資格的;
3、取得中國民用航空局頒發的飛機駕駛執照人員。
?辦理材料
一、基本要件
1.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資格人才:職稱證書、職稱評審表復印件(加蓋存檔單位公章)、身份證(正反兩面)。
2.執業資格人才:執業資格證書、身份證(正反兩面)。屬于國外執業資格證書的,還需提供證書翻譯件(加蓋翻譯機構公章)、發證機構官方網站個人注冊信息截圖及其翻譯件(加蓋翻譯機構公章)、取得證書的網頁截圖及其翻譯件(加蓋翻譯機構公章)。
在津有工作申請人還需上傳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等)副本復印件。
根據落戶地點上傳要件:
1.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房產落戶的,上傳
①房屋產權證書中能夠體現房屋性質及所有權信息頁;
②房主居民身份證、房主同意落戶聲明,以及能夠證實本人與房主的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如《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等(落本人名下住房的不需要上傳);
③如住房系本人與配偶、父母、子女之間共有的,還需上傳房屋共有權證書。
2.在單位集體戶落戶的,上傳單位集體戶首頁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在北方人才集體戶或區人才集體戶落戶的,無需上傳相關落戶材料。
二、其他要件
(一)事業單位聘用的工作人員還需上傳以下材料: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二)勞務派遣人員還需上傳以下材料:
用工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副本復印件或用工單位合法存在的佐證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勞務派遣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勞務派遣機構公章)、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勞務派遣機構公章)、勞動合同復印件(加蓋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機構公章)、勞務派遣協議復印件(加蓋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機構公章)。
(三)社會組織、 *** 雇員等非企事業工作人員還需上傳以下材料: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或 *** 雇員所在單位合法存在的佐證材料(加蓋單位公章)。
04天津技能型人才落戶
?辦理條件
(一)高等職業院校畢業、在本市用人單位就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不超過30周歲;
2.具有高級職業資格或在津工作滿1年,不超過35周歲;
3.具有 *** 職業資格,不超過40周歲;
4.具有高級 *** 職業資格,不超過50周歲。
(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技工院校)、在津工作滿1年,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高級職業資格,不超過35周歲;
2.具有 *** 職業資格,不超過40周歲;
3.具有高級 *** 職業資格,不超過50周歲
?辦理材料
(一)基本要件
全日制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身份證(正反兩面)、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等)副本復印件。
普通中專畢業生還需提供普通中專學生登記表復印件或畢業生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存檔機構公章);職業高中畢業生還需提供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存檔機構公章);技工院校畢業生還需提供技工院校畢業生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存檔機構公章)。
根據落戶地點上傳要件:
1.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房產落戶的,上傳
①房屋產權證書中能夠體現房屋性質及所有權信息頁;
②房主居民身份證、房主同意落戶聲明,以及能夠證實本人與房主的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如《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等(落本人名下住房的不需要上傳);
③如住房系本人與配偶、父母、子女之間共有的,還需上傳房屋共有權證書。
2.在單位集體戶落戶的,上傳單位集體戶首頁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在北方人才集體戶或區人才集體戶落戶的,無需上傳相關落戶材料。
(二)其他要件
1、事業單位聘用的工作人員還需上傳以下材料: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2、勞務派遣人員還需上傳以下材料:
用工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副本復印件或用工單位合法存在的佐證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勞務派遣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勞務派遣機構公章)、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勞務派遣機構公章)、勞動合同復印件(加蓋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機構公章)、勞務派遣協議復印件(加蓋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機構公章)。
3、社會組織、 *** 雇員等非企事業工作人員還需上傳以下材料: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或 *** 雇員所在單位合法存在的佐證材料(加蓋單位公章)。
05天津創業型人才落戶
?辦理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且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國內外創業型人才,可以來津落戶:
1、來津創辦符合天津產業政策導向的企業創業者,企業穩定運行超過1年,創業者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10萬元以上。
2、創業團隊核心人才不受年齡限制(創業團隊核心成員人才主要是指,來津創辦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以及主要股東)。
3、企業核心成員不是原始創業者,還需在該企業任職超過1年。
?辦理材料
一、基本要件
來津創辦的企業營業執照、創業團隊核心成員(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主要股東)相關證明材料(如股權證明、任命決定等)、在津繳納10萬元個稅證明、身份證(正反兩面)。
非原始創業者還需提供能體現創業團隊核心成員(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主要股東)來津創業1年及以上證明材料。
根據落戶地點上傳要件:
1.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房產落戶的,上傳
①房屋產權證書中能夠體現房屋性質及所有權信息頁;
②房主居民身份證、房主同意落戶聲明,以及能夠證實本人與房主的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如《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等(落本人名下住房的不需要上傳);
③如住房系本人與配偶、父母、子女之間共有的,還需上傳房屋共有權證書。
2.在單位集體戶落戶的,上傳單位集體戶首頁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在北方人才集體戶或區人才集體戶落戶的,無需上傳相關落戶材料。
二、其他要件
社會組織、 *** 雇員等非企事業工作人員還需上傳以下材料: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或 *** 雇員所在單位合法存在的佐證材料(加蓋單位公章)。
06天津急需型人才落戶?辦理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且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國內外人才,可來津申辦急需型人才落戶:
人工智能、生物醫藥、新一代信息技術、航空航天、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精細化工、高新技術服務、現代金融、國際航運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領軍企業所急需的人才,由企業確定,報區人才辦核準后,出具急需型人才認定書。
?辦理材料
一、基本要件
急需型人才認定書、身份證(正反兩面)。
根據落戶地點上傳要件:
1.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房產落戶的,上傳
①房屋產權證書中能夠體現房屋性質及所有權信息頁;
②房主居民身份證、房主同意落戶聲明,以及能夠證實本人與房主的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如《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等(落本人名下住房的不需要上傳);
③如住房系本人與配偶、父母、子女之間共有的,還需上傳房屋共有權證書。
2.在單位集體戶落戶的,上傳單位集體戶首頁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在北方人才集體戶或區人才集體戶落戶的,無需上傳相關落戶材料。
二、其他要件
(一)事業單位聘用的工作人員還需上傳以下材料: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二)勞務派遣人員還需上傳以下材料:
用工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副本復印件或用工單位合法存在的佐證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勞務派遣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勞務派遣機構公章)、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勞務派遣機構公章)、勞動合同復印件(加蓋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機構公章)、勞務派遣協議復印件(加蓋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機構公章)。
(三)社會組織、 *** 雇員等非企事業工作人員還需上傳以下材料: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或 *** 雇員所在單位合法存在的佐證材料(加蓋單位公章)。
07天津市級重點“項目+團隊”核心成員引進落戶?辦理對象
核心成員是指在科技研發、技術攻關過程中掌握關鍵技術,或在產品制造、生產過程中掌握先進工藝或技能,或在企業管理、市場拓展、產品營銷等方面能力突出,并擔任中層以上管理職務的團隊成員。
?申請條件
申請落戶的核心成員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與所在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一般應 *** 在津工作;
(二)年齡在6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且無犯罪記錄;
(三)獲有《市級重點“項目+團隊”核心成員引進落戶推薦函》;
核心成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和團隊帶頭人推薦,可不受學歷、職稱等條件限制,直接申請辦理人才引進落戶。
?申請流程
1、用人單位來推薦
2、天津市引進人才綜合服務中心進行資格核準
3、申請人提交申請
08戶口在高校的本市高校應屆畢業生落戶
?辦理時間
每年于6月、12月兩批次集中辦理,學生申請時間一般不晚于取得畢業證前10個工作日。
?辦理流程
1.學生本人申請,填寫《個人委托承諾書》;
2.高校匯總信息,填寫《本市高校畢業生留津落戶名冊(戶口在高校)》并蓋章確認;
3.北方人才所屬分部(分公司)與各高校對接,交接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并向區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門提交原戶口頁和《本市高校畢業生留津落戶名冊(戶口在高校)》;
4.區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門依據《本市高校畢業生留津落戶名冊(戶口在高校)》打印新戶口頁,以現場交接的形式交給北方人才所屬分部(分公司)。
09戶口在原籍的本市高校應屆畢業生落戶
?辦理時間
每年于6月、12月兩批次集中辦理,學生申請時間一般不晚于取得畢業證前10個工作日。
?辦理流程
1.學生本人申請,填寫《個人委托承諾書》;
2.高校匯總信息,填寫《本市高校畢業生留津落戶名冊(戶口在原籍)》并蓋章確認;
3.北方人才所屬分部(分公司)與各高校對接交接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并向所在區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門提交《本市高校畢業生留津落戶名冊(戶口在原籍)》;
4.區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門依據《本市高校畢業生留津落戶名冊(戶口在原籍)》打印《準予遷入證明》,以現場交接的形式交給北方人才所屬分部(分公司);
5.北方人才所屬分部(分公司)將《準予遷入證明》交給高校。高校將《準予遷入證明》及《注意事項及回遷材料清單》分發至學生;
6.學生按照《注意事項及回遷材料清單》提示,在規定時間內將所列材料交至北方人才所屬分部(分公司)。北方人才所屬分部(分公司)匯總材料及《“海河英才”天津市高校畢業生落戶名單》,報送區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門;
7.區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門打印戶口頁,以現場交接的形式交給北方人才所屬分部(分公司)。
10外省市高校應屆畢業生落戶?辦理條件
普通高校符合畢業條件、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全日制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在校生,均可在畢業學年提出集中辦理申請。
?辦理時間
每年于6月、12月兩批次集中辦理,學生申請時間一般不晚于取得畢業證前10個工作日。
?辦理流程
1.學生本人申請,填寫《個人委托承諾書》;
2.高校匯總信息,填寫《外省市高校畢業生進津落戶名冊》并蓋章確認;
3.北方人才所屬分部(分公司)與各高校對接,交接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將蓋有學校公章的《外省市高校畢業生進津落戶名冊》移交北方人才市場匯總;
4.北方人才所屬分部(分公司)向所在區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門提交《外省市高校畢業生進津落戶名冊》;
5.區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門依據《外省市高校畢業生進津落戶名冊》打印《準予遷入證明》,以現場交接的形式交給北方人才所屬分部(分公司);
6.北方人才所屬分部(分公司)將《準予遷入證明》返給高校。高校將《準予遷入證明》及《注意事項及回遷材料清單》分發至學生,同時將《“海河英才”外省市高校畢業生落戶名單》(附件7)及回遷材料匯總后交至北方人才所屬分部(分公司);
7.北方人才所屬分部(分公司)將回遷材料及《“海河英才”外省市高校畢業生落戶名單》整理匯總后,報送區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門;
8.區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門打印戶口頁,以現場交接的形式交給北方人才所屬分部(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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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天津夫妻投靠落戶(外省)?受理條件
外省市戶籍公民與我市戶籍公民登記結婚滿3年,在我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穩定住所,可以向配偶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戶口遷入。
?辦理材料
1、到場填寫《戶口遷移申請書》;
2、夫妻雙方《居民身份證》;
3、落戶地《居民戶口簿》;
4、《結婚證》;
5、房屋產權證明;
6房主、戶主同意落戶聲明;
7、能夠證實房主與落戶人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能夠系統查詢的免予提交)。
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
1、外省市戶籍公民與我市戶籍公民登記結婚后我市戶籍公民死亡,自登記結婚之日起滿3年,且外省市戶籍公民未再婚、仍在我市居住生活,在我市有本人或者已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穩定住所,可以申請本人在我市落戶。提供本人《天津市居住證》、個人未再婚承諾書,以及配偶的《死亡醫學證明》或《死亡注銷戶口證明》(能夠系統查詢的免予提交)。
2、18周歲(含)以下子女可以隨遷。應當提供隨遷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無法提交《出生醫學證明》的,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隨遷收養子女的,提供《收養登記證》,并在我市公安刑偵部門做DNA打拐比對排除。
12天津投靠落戶父母投靠子女?受理條件
外省市戶籍公民,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在我市取得居住證滿3年,子女均為我市居民戶口,在我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穩定住所,可以向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戶口遷入。手續齊全,當場辦理。
?辦理材料
1、書面申請;
2、申請人和全部子女的《居民身份證》;
3、落戶地《居民戶口簿》;
4、《天津市居住證》;
5、能夠證明申請人全部子女情況的證明材料(個人檔案、《出生醫學證明》、《居民戶口簿》等);
6、房屋產權證明;
7、房主、戶主同意落戶聲明;
8、能夠證實房主與落戶人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能夠系統查詢的免予提交)。
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
1、申請落戶人員子女中有符合國家規定家屬隨軍條件的現役軍人或者已出國定居注銷戶口的,不受子女戶口均在我市的限制。提供《軍官證》或者《出國定居注銷戶口證明》。
2、符合投靠子女落戶條件的,既可以向本人或配偶名下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也可以向子女一方戶籍所在地申報。
3、外省市投靠子女落戶可單獨辦理,不要求夫妻同時申報。
13天津投靠落戶子女投靠父母
?辦理條件
1、夫妻一方為天津市戶籍公民
2、在本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穩定住所
3、所生子女已在外省市落戶且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下滿足以上條件的家庭,可以提交以下材料向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戶口遷入。
?辦理材料
1、到場填寫《戶口遷移申請書》
2、申請人《居民戶口簿》
3、申請人父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結婚證》
5、《出生醫學證明》
6、房屋產權證明
7、房主、戶主同意落戶聲明
8、能夠證實房主與落戶人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能夠系統查詢的免予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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