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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的稅費計算如下:1.5%的契稅;0.05%的印花稅;3元/平的交易費;1.36元/平的測繪費;200元權屬登記費取證費;差價5.5%(房產證未滿5年)的營業稅、房產交易盈利部分20%或者房款1%的個人所得稅。 1、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二手房增值稅怎么算?2、一般情況:增值稅的稅率為5.6%,決定“增值稅”多少有兩個關鍵條件:“是否滿兩年”,以及“是否為普通住宅”。(1)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增值稅;(2)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5.6%征收增值稅;(3)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九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第十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 *** 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
新規的計算 *** 為房地產總體稅按應稅房價的百分之七十計算繳納。要計算應稅的住房稅,即應稅房地產稅等于新建住房的建筑面積乘以新建住房單價乘以百分之七十乘以稅率。本市的居民家庭新購住房,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該居民家庭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親屬是否有住房。其常住戶口在該居民家庭擁有的住房內的,免稅住房面積可按人均60平方米計算。部分特殊房屋暫免征收房地產稅,包括本市居民家庭因房屋的征收、拆遷而購買或者取得的房屋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2023年8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之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第二條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 *** ,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 *** ,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征收契稅。
第三條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第四條契稅的計稅依據: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出售,房屋買賣,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包括應交付的貨幣以及實物、其他經濟利益對應的價款;
(二)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為所互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價格的差額;
(三)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以及其他沒有價格的轉移土地、房屋權屬行為,為稅務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依法核定的價格。納稅人申報的成交價格、互換價格差額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核定。
第五條契稅的應納稅額按照計稅依據乘以具體適用稅率計算。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稅: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
(二)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灘土地使用權用于農、林、牧、漁業生產;
(四)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
(五)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六)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災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規定免征或者減征契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七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決定對下列情形免征或者減征契稅:
(一)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 *** 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二)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前款規定的免征或者減征契稅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第八條納稅人改變有關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屬于本法第六條規定的免征、減征契稅情形的,應當繳納已經免征、減征的稅款。
第九條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日,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日。
第十條納稅人應當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手續前申報繳納契稅。
第十一條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宜后,稅務機關應當開具契稅完稅憑證。納稅人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查驗契稅完稅、減免稅憑證或者有關信息。未按照規定繳納契稅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
第十二條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前,權屬轉移合同、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的,納稅人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應當依法辦理。
第十三條稅務機關應當與相關部門建立契稅涉稅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機制。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民政、公安等相關部門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提供與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有關的信息,協助稅務機關加強契稅征收管理。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稅收征收管理過程中知悉的納稅人的個人信息,應當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十四條契稅由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征收管理。
第十五條納稅人、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本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二手房契稅新政策為:
新規一: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的規定沒有變動。
新規二:納稅人享受優惠稅率申報的規定。目前除了把條例內容上升為法律外,并未取消優惠政策,各地也基本都是按照優惠政策執行。2023年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北上廣深暫不實行)。
新規三:契稅免征范圍增加的新規定。房屋契稅2023年新政策,夫妻過戶、子女繼承房產免征契稅,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但是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規定征收契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1、契稅(買方支付)
根據國家規定,房屋買賣要向國家繳納契稅,無論是商品房還是存量房的買賣都要繳納的。住宅類房屋標準按房款總價的1%-3%交納契稅,具體的比例需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購房者的購房時間、購房單價、購房面積、是否第1次購房等因素來確定;非住宅類房屋按計稅參考價的3%交納。
2、營業稅(買方支付)
此項營業稅由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銷售營業稅組成,征收稅率為5.6%。
個人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3、個稅(買方支付)
核定征收方式:應納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1%(或1.5%、3%),我市個人住房 *** 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標準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類房產為1.5%,拍賣房產為3%。
4、印花稅(買賣雙方各0.05%)等
對于購房者而言,印花稅的稅率是0.05%,即購房者應納稅額為計稅價格×0.05%的數值,印花稅采取由納稅人自行繳納完稅的方式。
將原來征稅范圍中“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改為“土地使用權出讓”,意味著出讓非國有土地使用權比如集體土地使用權也要繳納契稅,可以說 征稅范圍擴大了 。這也是順應土地管理法修訂以后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上市交易的規定。
1、 家庭名下首套: ≤90㎡的,契稅稅率為成交價格或稅務核定價格的1%; >90㎡的,契稅稅率為成交價格或稅務核定價格的1.5%;
2、 家庭名下二套: ≤90㎡的,契稅稅率為成交價格或稅務核定價格的1%; >90㎡的,契稅稅率為成交價格或稅務核定價格的2%;。
3、 家庭名下三套及以上 ,無論建筑面積,契稅稅率為成交價格或稅務核定價格的3%。
符合上市交易條件的住宅通常意義上有普通商品房、房改房、已經完成經轉商手續的經濟適用房、回遷房等類型。
住宅二手房交易過程中通常涉及的稅費有契稅、個稅、增值稅及附加、土地出讓金等。
【法律分析】
1、契稅
不滿兩年(無論是否唯一)5.6%;滿兩年不滿五年(無論是否唯一)1%;滿五年唯一住房免稅;滿五年不唯一住房1%
2、城市維護建設稅
營業稅的7%。
3、最新二手房交易稅費的教育費附加
營業稅的3%。
4、最新二手房交易稅費的個人所得稅
(1)普通住宅2年之內:{售房收入-購房總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稅+印花稅)}×20%;
(2)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購房總額-印花稅)×20%。出售公房:
(3)5年之內,(售房收入-經濟房價款-土地出讓金-合理費用)×20%,其中經濟房價款=建筑面積×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讓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積。出售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個稅按房價的1%征收。
5、最新二手房交易稅費的交易手續費
6、印花稅;房屋成交總額×0.05%(2009年至今暫免)。
7、最新二手房交易稅費的營業稅; 住宅2年內:房屋評估總額×5.6% ;2年或2年以上普通住宅無營業稅。
8、土地增值稅;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3年內:房屋成交總額×0.5% ,3年至5年:房屋成交總額×0.25%,5年或5年以上:免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
第三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
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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