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糾紛屬于普通的民事案件,一般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法院收到起訴書后會在七日內給答復,決定是否立案。簡易程序需要在三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需要六個月之內審結。
一、房產糾紛起訴流程
1、明確被告。如果是個人,可以到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戶籍證明;如果是單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該單位的工商信息。
2、書寫民事訴訟狀。
3、提交訴訟狀和證據。準備就緒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訴訟狀和證據提起訴訟。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會發出《案件受理通知書》、《證通知書》,并通知交費。如七日內未按照規定交納訴訟費,人民法院將裁定案件按撤訴處理。
4、舉證。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會指定舉證期限,要求在期限內提交全部證據材料。
5、開庭。立案后,人民法院會安排開庭日期,并提前通知當事人。
6、開庭審理。
7、法院出具裁判文書。
二、房產糾紛起訴的地點在哪
房產糾紛到發生爭議的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房地產案件的標的多為不動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34條第一款規定,房地產官司一般都由發生爭議的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不能違反這一規定在其他人民法院打房地產官司,當事人在起訴時應注意這一點。房產糾紛由民庭受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1993)37號文件關于以房地產為標的的買賣、租賃、典當、糾紛應由民庭受理,以房地產標的的開發、建筑承包、入股、聯營、代理、居間等民事行為發生的糾紛同樣應由民庭受理的規定,房地產糾紛案件由人民法院民庭受理。因房地產官司案情相對比較復雜,訴訟標的額比較大,法院民庭在審理房地產官司中通常組成合議庭審理,適用民事訴訟普通程序。如果是個人,可以到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戶籍證明;如果是單位房產糾紛起訴流程要多久,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該單位的基本注冊資料。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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