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過戶手續辦理如下:
1、對交易房屋產權進行調查;
2、買賣雙方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
3、評估房產;
4、如果需要貸款的,辦理貸款;
5、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過戶申請;
6、房地產管理部門核查;
7、繳納契稅等二手房交易稅費;
8、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新的房屋產權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規定:
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第六十一條規定: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并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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