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為以下幾步:
第一步,買方要對房子的產權進行調查。
審定房屋產權的完整性、真實性、可靠性,要注意產權證上的業主姓名與售房者是否相符,有無抵押或共有人等。
這對買家來說最為關鍵,否則有可能導致后面所做的一切都成了無用功。
第二步,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
買賣雙方商談房價、付款方式、違約責任、交付時間,并立約下定金。
買賣雙方可以到房管部門相關網站上下載格式化合同文本,也可以去中介公司索要合同文本。
第三步,找評估公司做評估。
這個過程一般來說要5~7個工作日。
第四步,貸款的房子要辦理相關按揭業務。
如果是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組合的,則要向公積金中心和銀行同時申請。
這是整個二手房過程中最耗時間的階段,通常要40個工作日左右。
第五步,按揭辦理下來后,要注意注銷該物業的他項權證。
第六步,將合同交到房管部門產權交易中心相關辦事窗口,拿受理單。
第七步,憑受理單到農稅中心繳納相關稅費,拿完稅契證。
第八步,憑完稅契證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證。
第九步,憑完稅契證到土管部門辦理土地證。
根據我國《城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房預售,開發經營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到上述兩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如果購房者能及時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必擔心因丟失合同和收據所造成的不便。
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管理暫行辦法》“預售的商品房由購買人在結算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及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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