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非法經營期貨,涉案金額155萬,個人涉案金額36萬元,應獲提7萬元,實得4萬多元,被起訴的概率大嗎,主犯大概會被判多久。
程紀念律師答:
做了13年檢察官和2年律師,我來回答這個問題。你這說的太籠統了,還需要進一步了解案件情況:
1.這里有一個必須注意的問題,行為人到底從事了期貨的什么行為,真的構成非法經營罪嗎?是從事了期貨融資行為還是期貨經紀行為?如果沒有這兩個行為,就不構成非法經營罪,不能定罪量刑。
我們最近辦理的一個涉嫌期貨交易的所謂“場外配資”案子,雖然行為人都說是“配資”,但由于并沒有脫離金融監管,也沒有事實上的配資行為,僅僅是代客理財的一種方式,并不是刑法意義上的“配資”,所以不構成期貨融資,就不能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題主所說的非法經營期貨到底是期貨融資?如果不是,是不是期貨經紀?在沒有弄清楚事實之前,不能下結論。
同時,還需要了解對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的具體情節:
(1)目前案件在哪個階段?取保了還是逮捕了?如果取保了,機會就大一些。當然不是說必然會不起訴。
(2)本案中,個人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參與程度如何?是主犯還是從犯?如果是主犯,就要對全案負責,而不僅僅是對個人涉及案件的金額負責。從犯的話只對自己參與的36萬負責。
(3)檢察院是否要求退贓?是否簽訂認罪認罰具結書?
(4)有無受害人?如果有,是否取得諒解?受害人是否有信訪等行為,這些都是是否起訴以及量刑的重要參考。
綜上,本案到底是期貨融資還是期貨經紀行為,不得而知,無法確定是否構成非法經營罪;如果確實構成了非法經營罪,違法所得僅有4萬余元,還積極退贓,認罪認罰,取得被害人諒解的話,不起訴的空間還是有的。如果真的起訴到法院,緩刑也是可以爭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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