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賣二手房按揭貸款如何過戶
購房者出售二手要過戶的,首先要還清貸款,注銷房屋抵押登記,注銷登記后才能過戶到買受人名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抵押財產的處分】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抵押登記。
二、離婚后按揭房如何分割
1、夫妻婚后共同買房并還按揭款:
夫妻二人的銀行貸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兩人對此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雙方可以簽訂一份協議,明確約定房子歸一方所有,由該方承擔還款義務并返還對方所支付的購房款及利息,同時約定在還清貸款可以過戶時,對方應約定雙方的違約責任。
2、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還貸:
如果是在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父母明確表示贈與夫妻雙方的除外。
因房產證在婚前便已辦理,應認定是婚前財產。
房屋其余貸款是夫婦婚后共同償還的,房子在婚后增值的部分,應視為二人的婚后共同財產。
3、甲乙雙方在婚前共同出資購買按揭房,但房子登記在一方名下的:
雖然甲方出資,但該房登記在乙方名下,則該房屋仍應為乙方個人財產,按揭貸款也為乙方個人債務。
但對于首付款中屬甲方的出資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于甲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因依法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抵押當事人應當自處分行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按揭的二手房是抵押給銀行的,所以要過戶按揭房屋的,購房者首先人還清銀行貸款,并且注銷房屋抵押登記后,才能將房屋過戶到買受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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