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房子越來越成為大部分年輕人的剛需,但是這也伴隨著很多故意炒房的人亂帶節奏。
使得我國的房價自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房地產行業快速發展以來,一直保持著居高不下的水平。
為了能夠滿足日常生活中的居住需求,一些不能負擔的起高昂房價的人群,他們更愿意選擇在農村自己建設房子。
這促使自建房在很多地區隨處可見,而這一現象長時間下造成很嚴重的村容村貌雜亂。
對于當今社會鄉村振興的相關要求來說,這種自建房的存在并不符合相關規定。
按照國家對這些農村地區房屋的統一規劃進行處理,可以有效解決這一類問題對社會整體發展的不利影響。
在我國兩會順利召開完畢后,中央一號文件對農村自建房立了新規矩,“五不拆”措施也是保護農民房屋的有力方式。
農村自建房立規矩
很多地區的自建房是由需求者為了滿足自身對房子的居住需求,在自己所能承受的范圍內進行建設的房屋。
自建房也由此得名中央一號文件來了:農村自建房將立規,“五不拆”保護農民房屋,這種通過自己建設的房子相比于買房的成本要低得多。
這也是很多農村地區自建房數量增多的主要原因,所以這種房子在當今社會很受歡迎。
但是它也存在一系列的問題,農民在建設的過程中,往往只考慮到了建房所需要的費用,安全問題被他們遠遠的拋之腦后。
所以中央一號的文件內容,對農村自建房立的新規。
也就是重點對這類房子的安全問題進行嚴格的考核,很大程度上保證了居住者的生命安全不受侵犯。
而對于一些安全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自建房,被嚴格劃定為違規建設房屋。
在規定時間內需要對該房屋的安全結構進行完善,不聽從指揮的房屋則不被允許居住。
“五不拆”保護農民房屋
我國中央一號文件雖然對這類房屋有了新規矩,但這并不意味著所有的自建房都必須被拆除。
除了對安全的嚴格管理外,“五不拆”政策對農民的房屋起到了很好的保護作用。
顧名思義,“五不拆”指的是這五類情況下的農村自建房,不能被強行拆除。
具體包括兩大類:
第一類為未按建設規劃要求進行建設的自建房、2008年之前無房產證的自建房。
這類房子可以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補齊缺少的手續,所以只需按要求補齊即可。
第二類為可進行改造的自建房、屬于征地范圍內的自建房、以及違規建設范圍外的自建房。
首先未按建設規劃要求進行建設的自建房指的是,雖然在建設房屋之前也取得了建設規劃。
但是并未在規劃范圍內建設,所以需要對規劃范圍外的部分進行手續的完善后,就達到了居住的要求。
而2008年之前無房產證的自建房,可以通過當地相關部門將房產證補辦,這也是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
也就是說這兩種情況手續完善后,就達到了國家對自建房的規定,所以不被列為強拆范圍之內。
可進行改造的自建房同樣遵循這個道理,在手續齊全的前提下對自建房進行改造,改造后即可符合要求。
屬于征地范圍內的自建房本來就是國家為了某些方面的建設需求,對一些農民的房屋進行征收后又統一劃地重新建設。
而這類房子在建設前也是進行了多方面的考慮,所以也不屬于強拆范圍之內。
違規建設范圍外的自建房原則上講,本身就達到了相關規定,也不在強拆范圍內。
這五類自建房在滿足很多人的居住需求后,還有效降低了城市人口的壓力,久而久之也會使得房價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使得之前沒有能力買房的普通人有了買房的機會,同時也使得農村和城市人口相互平衡。
通過以上五類房屋的簡單了解,我們不難看出,國家在實施任何政策之前,還是最大限度的保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
并且為人民提供更大的福利、整體挺高全人類的生存環境,是國家重點攻克的問題。
國家處處都在為我們著想,我們同樣應該拿出自己最大的誠意,回報國家回報社會。
努力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做出自己的貢獻,是當今時代每個人的重大責任和義務。
這種方式是使得國家富強、人民幸福最直接且最有效的,嚴格遵守國家相關規定是最基本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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