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所說的年終獎屬于全年一次性獎金,對于全年一次性獎金,納稅人可以選擇不并入全年綜合所得,單獨計算個人所得稅。
當然,也可以選擇并入全年綜合所得(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按照綜合所得七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
對于全年一次性獎金,納稅人選擇不并入全年綜合所得(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單獨計算個人所得稅,那么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計算:
第一步,計算換算后的全月應納稅所得額。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為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第二步,確定適用稅率。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第三步,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假設,你的全年一次性獎金12萬元,選擇不并入全年綜合所得,單獨計算個人所得稅,那么步驟如下:
第一步,確定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為120000÷12=10000元。
第二步,確定適用稅率。
對應按月換算后的稅率表,由于10000在3000元至12000元之間,所以級數為2,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10。
第三步,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為120000×10%-210=11790元。
需要注意的是:
1、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2、是否并入全年綜合所得,由納稅人自己選擇。一般情況下,納稅人應該選擇全年納稅相對比較少的方法。因為該政策的出臺,就是為了減輕納稅人的稅收負擔,緩解中低收入群體壓力。
3、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稅的政策,目前延至2023年底。
4、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上述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5、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它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6、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的單位,個人取得年終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可以計入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方式:1、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高于5000元時,年終獎扣稅方式為:年終獎*稅率-速算扣除數,稅率是按年終獎/1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2、當月工資低于5000元時,年終獎個人所得稅=(年終獎-(5000-月工資))*稅率-速算扣除數,稅率是按年終獎-(5000-月工資)除以1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法律依據】:《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一、關于全年一次性獎金、中央企業負責人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收入和任期獎勵的政策:(一)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自2023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法律分析:年終獎單獨計稅方法:1、打開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點擊綜合所得。2、進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記住這里不能在工資薪金所得里面申報,如果在工資薪金申報,那就是并皮握鏈入工資薪金申報方式了,不是單獨計稅了。直接增加年終獎金額,當然,這里也是可以批量導入的。3、填寫完畢后,進入主界面,點擊稅款計算。4、可以看到系統自動計算了年終獎個稅,和手工算的是一致的。沒問題點擊申報扣繳就完成了。個人所得稅年終獎單獨計稅的規定是:不將年終獎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來計算所得稅。選擇這種計稅方式其實是一項稅收優惠政策,對一般的工薪族來說,選擇這種計稅方式一般會少交個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皮襲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燃孫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年終獎計稅方法:
方法一:取得年終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高于(或等于)費用扣除額(3500元)的,將年終獎金除以12個月,按照得出的數額找出所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然后用獎金全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就是最終需要繳納的稅款額。
方法二:取得年終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低于費用扣除額(3500元)的,將工資與年終獎金相加后,減去3500元,得出的數額,再除以12個月,找出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然后用這一數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得出需要繳納的稅款額。
方法三:年終獎金與雙薪同一個月內發放時,將所發的雙薪與年終獎金合并除以12個月,找出對應稅率,然后用這一數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擴展資料:
現行的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及要求,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的規定計算,要比合并到當月工資薪金計算的稅負小一些,是一項個人所得稅的優惠計算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規定是:“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由于單位發放給員工的年終獎形式不同,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也不盡相同。
一、員工當月的工資薪金超過3500元,再發放的年終獎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計算時,除以12找稅率,但計算稅額時,速算扣除數只允許扣除一次。
二、員工當月的工資薪金不超過3500元,再發放的年終獎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但可以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其中“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以收入額扣除規定標準的免稅所得(如按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后的數額。
三、員工一個年度在兩個以上單位工作過,只能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規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年終獎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納稅人可以自由選擇采用該計稅辦法的時間和發放單位計算。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年終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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