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十分重要,必須要經過房屋產權人的同意才能夠進行買賣。那么兒子擅自賣房的有效力嗎,關于兒子擅自賣房的效力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呢。下面,為科普華君網宜昌律師整理了關于兒子擅自賣房的效力的法律知識,供大家學習參考。
一、兒子擅自賣房的法律效力
2011年7月25日,睢某與毛某在中間人睢根上的說合下,簽訂了房屋買賣協議,將位于河南省登封市某辦事某村的一處房產賣予毛某。土地使用證上是睢某之父的名字,當時雙方約定價格為25500元,協議簽訂后雙方款證交清。隨后睢某即從該房屋內將東西搬走,毛某即搬入該房屋居住至今。睢某一直在鄭州居住。2023年7月17日,睢某的父母與睢某、毛某不經自己同意,擅自出賣自己房屋,嚴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利益為由,將三人訴至登封市人民法院,請求法院確認三被告所訂立的買賣房屋協議無效。
二、農村房屋買賣的有效條件是什么
農村房屋買賣有效必須符合四個法律要件:
1、買房人主體資格合法。
農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屬于農村集體成員所有,因此購房人必須是該村民集體成員。城市居民不具備購買農村房屋的主體資格。
2、賣房人的主體資格合格。
賣房人必須對自己所有的財產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對于共同共有的人員來說,其中的共有人單方面處分房屋的,如果取得房屋的人支付了合理的對價,那么買賣是成立的,其它共有人可以向賣房人主張權利,但不得以未取得其同意而主張合同無效。
3、買房人符合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請宅基地。如果買房人不符合上述條件,以買賣形式變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這樣的買賣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護。
4、買賣經過村民委員會同意。
從物權角度看,只有村民委員會才有資格代表所有人對這種物權作出實質性處分。
綜合以上介紹,未經過房屋產權人同意擅自賣房,買賣合同沒有法律效力。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紹后,對于兒子擅自賣房的效力的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還有關于這方面的法律問題需要找律師咨詢,請咨詢科普華君網律師,他們會為你進行專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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