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發商違約不給退房怎么辦
1、與開發商進行協商,如果滿足合同約定的退房條件,最好還是先與開發商進行協商,這樣可以省去訴訟費用。協商的時候還可以要求開發商退還利息。
2、到法院去起訴開發商,開發商違約導致退房,雙方也在合同里約定了違約金,那么開發商須按約定賠償。賠償金除了房屋全價款及相應的利息外,還包括業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費用,如印花稅、購房契稅、交易手續費、測繪費、登記費、利息損失、購房代理費及律師費等,這些都算入消費者實際損失范圍內,由開發商補償。
二、開發商違約的情形
1、房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
購房者在選房、簽訂合同時,正是對房子的面積和質量確定下來,而實踐中,譬如承重墻、梁開裂;外墻、外窗、衛生間滲水;墻面不垂直;大面積的空鼓等情況出現,這實際上開發商違約的表現。實踐中,針對房屋質量的問題,具體可以分兩類情況處理:
(1)是普通的房屋質量問題,開發商有質量保修的責任。
(2)是嚴重的房屋質量問題,譬如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或嚴重影響居住使用的,買房人可主張退房和賠償損失。
2、房產證逾期未辦下來的
逾期辦證的,按合同約定承擔逾期辦證的違約責任,逾期辦證超過一定期限,買房人可以主張退房,如實際損失超過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的,可以按實際損失來主張。這里所講的“一定期限”其實是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到了以后,給開發商發房屋催交通知書,在其后三個月合法期限內開發商仍不能交房的,有權要求退房。開放商應該按照合同約定,返還買房人已付的房款及產生的活期利息,約定有違約金的,可以一并賠付。
3、宣傳與實際交付的房子不一致
房子的地理位置、基本價格、面積、戶型、裝修標準、小區綠化、物業管理、周邊配套等與實際不符。這種情況也常見,很多人以為是虛假宣傳,見怪不怪,實際上是開發商違約!
遇到開發商違約的情況可以考慮及時的辦理退房手續,減少自己的損失。開發商退房的時候一般是會退還利息等費用,首付會退給購房者,利息直接退給銀行,銀行會將這個業務按照購房者提前還清貸款來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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