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戒毒期限的時間: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2年,自作出強制隔離戒毒決定之日起計算。強制戒毒,是指對吸食、注射毒品成癮人員,在一定時期內通過行政措施對其強制進行藥物治療、心理治療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癮。
法律依據:
《解毒條例》第二十七條
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2年,自作出強制隔離戒毒決定之日起計算。
被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在公安機關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執行強制隔離戒毒3個月至6個月后,轉至司法行政部門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繼續執行強制隔離戒毒。
執行前款規定不具備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由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部門共同提出意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具體執行方案,但在公安機關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執行強制隔離戒毒的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
2年。
我國《禁毒法》規定了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二年。執行強制隔離戒毒一年后,經診斷評估,對于戒毒情況良好的戒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準。
強制戒毒隔離期限是2年。公安機關對吸毒人員作出強制隔離戒毒決定的,應當將吸毒人員送到強制隔離戒毒場所進行隔離,這個強制戒毒的期限是2年,戒毒一年后,戒毒人員表現良好的,經過決定機關的批準,可以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措施;表現不好的,還可以延長一年的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第四十七條 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二年。
執行強制隔離戒毒一年后,經診斷評估,對于戒毒情況良好的戒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準。
強制隔離戒毒期滿前,經診斷評估,對于需要延長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員,由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提出延長戒毒期限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準。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最長可以延長一年。
【法律分析】:強制戒毒的期限一般情況為兩年,特殊情況可以達到三年。隨著禁毒法的頒布,將強制戒毒的期限定為兩年,相比之前而言,延長了很多。對強制隔離戒毒達到1年和2年的,明確規定了診斷評估制度,主管部門將根據科學的診斷評估結果,從鞏固戒毒效果出發,對戒毒人員提出下一步的意見和建議,這改變了過去法定強制戒毒期限結束后,缺乏后續監管的狀況。強制戒毒期限最長可以延長1年,社區戒毒的期限為3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第三十三條 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戒毒的期限為三年。戒毒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社區戒毒;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現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現居住地接受社區戒毒。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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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戒毒期限一般是2年,通常是從作出強制隔離戒毒決定那天起開始計算。這樣就延長了戒毒的周期,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等戒毒措施使戒毒的各個階段緊密銜接,為戒毒人員提供了一個全程的法律保障,有利于戒毒人員一步緊接著一步戒毒,避免半途而廢,最終戒斷毒癮回歸社會。
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戒毒條例》 第二十七條 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2年,自作出強制隔離戒毒決定之日起計算。被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在公安機關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執行強制隔離戒毒3個月至6個月后,轉至司法行政部門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繼續執行強制隔離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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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一般為兩年。執行強制隔離戒毒1年后,經診斷評估,對于戒毒情況良好的戒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準。需要延長的經過批準后最長可以延長1年。
【法律分析】
吸毒違法但是不構成犯罪。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毒品實施吸食、注射的行為,一經發現處十天到十五天的拘留,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況不是很嚴重的處五天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但是違法持有毒品達到一定數量屬于犯罪行為,會受到非常嚴重的懲罰。
【個人建議】
如果我說吸毒成癮時風也嚴重,希望所有有良知的人可以自主前往公安機關進行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決定由公安機關下達,屬行政強制措施。強制隔離戒毒的執行目前則分別由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負責。強制隔離戒毒制度統一并取代了此前由公安機關負責的強制戒毒和司法行政機關負責的勞動教養戒毒。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第三十三條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戒毒的期限為三年。
戒毒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社區戒毒;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現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現居住地接受社區戒毒。
強制戒毒,是指對吸食、注射毒品成癮人員,在一定時期內通過行政措施對其強制進行藥物治療、心理治療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癮。強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機關主管。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部門、民政部門,應當配合同級機關做好強制戒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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