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交強險是中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其保費是實行全國統一收費標準的,由國家統一規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車型號的交強險價格也不同,主要影響因素是“汽車座位數”。
根據《交強險條例》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并處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交強險的具體保險責任以及賠償限額(2008年2月1日后)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傷殘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死亡傷殘費用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醫療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醫療費用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交強險全稱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是國家強制汽車擁有者需要給汽車購買的保險,不買汽車就不能上路。被交警查到,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交強險保障的對象是車外的人或財物。大白話的意思是,交強險是賠給別人的,不是賠給自己的。通俗的說就是購買了交強險,保險公司就會依照條款約定幫你賠。記住了交強險理賠的對象是除本車以外的第三者。比如隔壁老王開車撞到了行人,行人受傷了,坐在副駕駛席位上的王太太。也受傷了,但是交強險只賠付車外的行人,對外車里的王太太是得不到賠償的。
交強險具有三大特點,請記牢了:
一、保障對象是車外的人或財物。
二、賠付只問有無責任,不問責任大小。
三、實行連續責任制,保險期限內發生賠付后,賠償限額不會降低。
強制險又稱為法定保險,是由法律規定必須參加的保險,交強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條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擴展資料:
一、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賠償限額
1、被保險人有責任時: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2、被保險人無責任時: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
被保險機動車沒有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應當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險費率。在此后的年度內,被保險機動車仍然沒有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應當繼續降低其保險費率,直至最低標準。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應當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險費率。
多次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發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應當加大提高其保險費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險人沒有過錯的,不提高其保險費率。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強制險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解答車輛強制險是指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第二十一條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太平洋汽車網】汽車強制險包含物質損失和人身傷害相關條款。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車輛強制險指的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可以簡稱為交強險。這個險種主要是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后,對事故對方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進行賠付的強制性責任保險。也就是說,交強險賠的是對方的損失,而不是你自己的損失。國家之所以會強制要求上路車輛購買交強險,就是為了保證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后,你可以向對方提供相應的賠償,讓交通事故盡可能得到圓滿的處理。交強險的賠償限額會根據被保險人是否負有責任而有著很大的變化。在2008年2月1日之后,交強險的賠付限額如下:
(一)當被保險人有責任時,交強險的賠付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
(二)當被保險人沒有責任時,交強險的賠付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注意,交強險在進行賠付的時候采用累計制,賠償限額就是一年里交強險的賠償總額。如果一年里的累計賠償金額達到這個限額,在這一年剩下的日子里,交強險是不會再向交通事故進行賠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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