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簽訂新房合同要考慮哪些細節問題
1、貸款不成的約定
因為現在大部分人買房都要依靠貸款,但是有一些購房者會因為個人信用問題導致貸款被拒。如果這時合同中沒有提前約定,那么購房者很可能要承擔違約責任。所以提前約定好因貸款被拒而導致買房失敗的,可免責要求開發商退還已交款項。
2、明確違約責任
這是保障購房者權益最重要的一條,因為購房者違約最多就是延期交款,但是開發商的違約情況卻是很常見。比如,一房二賣,無法辦理房產證等等。所以明確了違約的責任,就能很好的規范開發商的行為了。
3、廣告內容寫入補充條款
開發商在項目宣傳時,為了吸引購房者,有時會夸大其詞。比如虛構尚未建成的配套,夸大市政規劃等等。如果購房者真的是被廣告的內容吸引而選擇購房的,一定要將這些內容加入到合同的補充協議內。
4、面積差異的處理
因為面積縮水是比較常見的房產糾紛之一,一般的合同處理辦法就是按照3%的原則來規定。即誤差超過3%,則可以要求退款或者退房。這一點也是要在合同中注明的,特別是關于退房的要求。
5、明確計價方式與價款
在合同中明確計價方式和價款,特別是價款合同中一定要注清楚。因為一些購房者遇到過這種情況,簽完合同房價漲了,開發商要求按照漲后的價格交易,這時如果合同規定了價款,任何人都不允許輕易改了。
6、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
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并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墻體、地面、頂棚平直度,頂棚、廚房、衛生間防水情況,表面裂縫等進行必要約定。
7、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
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范圍和收費標準。
8、明確費用由誰出
交房時,開發商可能會列出的相當多的費用交納清單。其中部分為合理,但有很大部分很可能為不合理收費。除了契稅、公共維修基金、印花稅、物業費之外,其余配套類費用均屬于不合理收費。
二、購房時應引起注意的有哪些合同
1、與未成年人簽的合同。
對于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子,只能由其監護人代為處置,如果與未成年人簽了購房合同,那么就是無效的。
2、存在隱瞞欺詐的合同。
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如果賣方故意隱瞞了一些房屋問題,比如房子已被抵押、查封,那么即便簽了購房合同,也是無效的。
3、陰陽合同。
在房屋買賣時,一些房產中介往往會教唆購房者簽訂陰陽合同,以達到少繳稅的目的。
4、損害國家及集體利益的合同。
國家有規定,個人利益不得侵犯國家以及集體的利益。如果所簽訂的購房合同侵犯了國家以及集體的利益,那么不僅購房合同無效,當事人自己還可能面臨處罰。
5、有糾紛的購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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