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出臺的房產繼承新規(房產律師咨詢免費24小時在線)
來源:【煙臺日報-大小新聞】
大小新聞客戶端3月8日訊(通訊員 于佳麗)近日,張女士前往煙臺長島公證處咨詢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手續時,卻被公證處告知,如果她要辦理房產繼承公證,需要其丈夫的哥哥大趙、妹妹小趙及姐姐的兒子小李一同配合辦理手續。
張女士很是困惑:“房子是婚后我跟丈夫一起購買的,只不過寫了丈夫的名字,但是本來就是我和丈夫的,跟他的兄弟姐妹甚至外甥有什么關系?”
原來,遺產繼承跟家人的去世時間有關。
張女士的丈夫趙先生于2023年5月去世,趙先生去世時,趙先生的母親王女士還健在,趙先生的父親早已不在,因趙先生未留下任何遺囑,也未簽訂過夫妻財產協議或遺贈撫養協議,按照法定繼承規定,房產應由張女士和王女士共同繼承。當時,張女士未及時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王女士在世時也未作出放棄繼承趙先生相關財產的意思表示。
趙先生的母親王女士于2023年10月去世,其丈夫(即趙先生的父親)及其父母早已去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規定,應由王女士繼承的份額轉由王女士的繼承人即其子女——趙先生的哥哥大趙、姐姐、妹妹小趙——來繼承。
其中趙先生的姐姐不幸于2023年1月去世,其生前喪偶,留有一子小李。本應由趙先生的姐姐繼承的部分轉由其兒子小李繼承。
因此,等張女士于2023年3月到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公證時,該房屋的繼承人應是張女士、大趙、小趙和小李。
聽完公證員的詳細解釋后,張女士豁然開朗,當場聯系該房屋的其他繼承人,表示趙先生兄弟姐妹之間關系和睦,大趙、小趙愿意來辦理放棄手續,但小李在外地工作,不方便回來辦理放棄公證。公證員告訴張女士,小李可以前往其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公證,這跟到本公證處辦理是一樣的法律效果。
張女士按照公證處開具的材料清單提交給公證處所有材料后,公證處及時為張女士出具了公證書,張女士表示非常感謝長島公證處公證員的耐心講解及高效服務。此次辦理公證的經歷,不僅幫助她解決了困擾多年的難題,而且以后她也會幫助身邊的人解答相關繼承的法律問題。
(因涉及隱私,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責任編輯:李元存
審校:趙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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