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最長期限為多久
房屋租賃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
當事人約定了租賃期限的,為定期租賃;未約定租賃期限的,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而未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視為不定期租賃。定期租賃和不定期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均不得超過20年。租賃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出租人有權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明確租賃期限,并在租賃期滿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義務在房屋租賃期滿后返還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繼續租用原租賃的房 屋,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前3個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出租人應當按照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限將租賃房屋交給承租人使用,并保證租賃 合同期內承租人的正當使用。出租人在租賃合同期滿前需要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賠償承租人的損失。未規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 屋自住的,一般應當準許,承租人有條件搬遷的,應當責令搬遷;如承租人搬遷確有困難的,可給予一定期限讓其找房或騰退部分房屋。
法律規定單位將房子出租給個人,協議約定期限為三十年。出租過程中,雙方因矛盾鬧上了法院,才知道根據法律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日 前,在法官的調解下,雙方終于解除房屋租賃協議,圓滿了結案件。記者昨日通過采訪律師了解到,除了不動產租賃有期限外,對于汽車租賃的時間也有規定,一般 不能超過十年。
房屋租賃期滿能否自動續約
我國法律并沒有自動續約的規定,租賃期滿,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租賃期限,則租賃期限視為不定期租賃。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可以看出,劉某與業主的租賃合同期滿之后,又繼續交租并使用該商鋪的,該租賃合同已自動轉為不定期合同,依法律規定,業主有權隨時終止租賃合同,要求劉某搬出該鋪,但要給劉某必要的準備時間;劉某也有權隨時終止租賃合同,但要及時通知業主。終止租賃合同后,劉某沒有義務為業主再找新的承租人。至于業主扣劉某押金,是既沒有合同依據,又沒有法律支持的,業主應全額退還押金給劉某,否則劉某有權向法院起訴要求取回押金。
房屋租賃最長期限為多久?房屋租賃時長的約定是需要租賃雙方共同商討,只要雙方經過溝通確定一個合理的期限就可以,哪怕十年也沒有關系。關于房屋租賃時長的問題想要去弄清楚它,來科普華君網與律師一對一探討找尋方案。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