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需要繳納哪些稅費)
二手房交易要交稅,主要有以下稅費:
一、契稅:支付方:買方。征收標準:
(1)首套房且面積90平米以下,成交價*1%;
(2)首套房且面積在90-144平米之間,成交價*1.5%;
(3)其他:成交價*3%。
二、個人所得稅:支付方:賣方。征收標準:應納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1%(或1.5%、3%);(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類房產為1.5%,拍賣房產為3%。)對于個人轉讓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住宅,免征個人所得稅。
三、營業稅:征收方式:個人出售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的,免征營業稅。此項營業稅由城市維護建設稅、地方附加和銷售營業稅組成,征收稅率為5.6%。
四、印花稅:征收標準:買賣雙方各0.05%。
五、土地增值稅:目前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征收標準:應納土地增值稅額=計稅價格*核定征收率。一般城市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標準:商鋪、寫字樓、酒店為10%,其他非住宅類房產為5%。
六、登記費:征收標準:
(1)個人住房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80元;
(2)非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550元。
七、房地產交易手續費:征收標準:
(1)新建商品房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轉讓方承擔。
(2)經濟適用房減半收取,由買方承擔。
(3)其他情況按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雙方各承擔50%。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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