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繼承法是什么(關于房產繼承的最新規定)
我國《繼承法》第二十六條之一款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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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一方去世后房產怎么分割?
我國《繼承法》第二十六條之一款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由此可見,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財產為其遺產,而應當先認定夫妻共同財產,從中劃出一半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財產,才可認定為死亡方的個人財產。
二、夫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怎么繼承房產?
1、夫妻一方死亡且死亡一方生前立有遺囑,明確共有產權歸配偶所有的,需提供:
(1)遺囑
(2)權利人死亡證明
(3)房產證
(4)本人身份證、關系證明
(5)繼承公證書
(6)房管局要求的其它資料
2、夫妻一方死亡且死亡一方生前立有遺囑,但明確共有產權歸非配偶所有的;或者沒有立遺囑的話,要按照法定繼承人順序進行繼承。
三、夫妻一方去世后房產繼承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有:
之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之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之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除此之外,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若是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之一順序繼承人。
夫妻關系尚未解除,對于夫妻一方死亡的,那么其配偶就有繼承的權利,且屬于法定之一順序繼承人。此外,對于房產,如果死者生前是有立遺囑的,那么就遺囑來繼承,如果沒有就按法定繼承人的順序來進行,從之一順序繼承人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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