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房產價格的不斷攀升,房子已經成為一個家庭最重要的資產,因此,夫妻離婚時,因房產爭奪引發的糾紛層出不窮。那么,家庭房產究竟如何分割才合理呢?
一、婚后購買的房子離婚時怎么分
婚后購買的房子,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房屋價值按照市值來計算。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然后再分。
二、一方婚前全款買房
此房屋是一方的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三、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婚后夫妻共同還貸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四、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
根據司法解釋,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
五、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子女離婚后,如何進行房屋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1)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2)父母在雙方結婚后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
六、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一方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則不作分割。也就是說,即使一方真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另一方給予適當補償。
以上是幾種常見的離婚房產分割情況,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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