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公職人員公休假規定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公職人員休息時間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一般的雙休日,國慶等節假日是法定的。還有一定時間的年休假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使用。公休假天數依據工齡確定。
1、參加工作滿一年不滿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5天。
2、參加工作滿五年不滿十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10天。
3、參加工作滿十五年不滿二十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15天。
4、參加工作滿二十五年以上員工,每年休假20天。
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四、下列人員不享受公休假:
1、在各類學校脫產學習、培訓、進修享受寒暑假的人員。
2、當年連續病假兩個月或累計病休三個月以上的人員。
4、當年事假累計達到1個月以上的人員。
5、超出國家規定產假假期繼續休息的人員。
6、當年從外單位調入公司系統的人員。
7、病、事假人員中如果當年假已休完且年出勤率未達到90%以上,則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8、員工在受處分期間。 公休假天數依據工齡確定。
1、參加工作滿一年不滿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5天。
2、參加工作滿五年不滿十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10天。
3、參加工作滿十五年不滿二十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15天。
4、參加工作滿二十五年以上員工,每年休假20天。
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四、下列人員不享受公休假:
1、在各類學校脫產學習、培訓、進修享受寒暑假的人員。
2、當年連續病假兩個月或累計病休三個月以上的人員。
4、當年事假累計達到1個月以上的人員。
5、超出國家規定產假假期繼續休息的人員。
6、當年從外單位調入公司系統的人員。
7、病、事假人員中如果當年假已休完且年出勤率未達到90%以上,則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8、員工在受處分期間。
公休假國家規定是如下:
(一)參加工作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年休假期為3天;
(二)參加工作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7天;
(三)參加工作時間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10天;
(四)參加工作時間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15天;
(五)參加工作時間滿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為20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公務員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
公休假天數依據工齡確定。
1、參加工作滿一年不滿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5天。
2、參加工作滿五年不滿十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10天。
3、參加工作滿十五年不滿二十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15天。
4、參加工作滿二十五年以上員工,每年休假20天。
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條,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1、公休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允許安排補休;
2、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節、國際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
3、年休假:連續工作一年以上,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公休假的規定如下:
1、公休假期不包括星期六星期天,法定的公休假遇上休息日,休息日應另外補假的。
2、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六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拓展資料:
一、關于公休假的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1.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2.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3.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4.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5.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6.第四十條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二、公休假的好處
1.公休假是對人的休閑權利的一種尊重,是社會文明進步的一種標志。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休閑在人們生活中的地位越來越重,公休假使人們擁有更多的時間在緊張的工作和生活中放松身心。
2.抽出時間做工作以外的事情,主要是定期度假對健康確有好處,因為人們能夠在假期中得到充分的休息和解壓。
3.公休假對促進旅游業發展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首先,它能帶動旅游業的升級。人們的休閑權得到尊重,帶動了消費層次的提高,使人們對旅游產品的選擇也提高了層次,這有助于促進旅游業從自然觀光的層次向度假休閑的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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