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
我在外工作多年,一直是租房居住。這次房屋租賃合同簽了2年的,約定房租800元/月?,F房東要求提高租金,我若不同意就得搬走。請問,房東是否有權這樣做?
律師解答:
你們的房屋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就產生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能單獨改變租金,除非雙方協商同意,房主也不得以此為由解除合同。
另外,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如果房東違約并讓你搬走,你可以找居委會協調或訴至法院來維護你的權利。以上就是科普華君網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信息,如果在這過程中,你需要律師的幫助,可以隨時致電科普華君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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