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期間承租人的租房義務有哪些?使用過程中物品難免毀損,責任由誰承擔?
在雙方簽訂的租房合同內,若約定有承租人致使屋內結構、物品受損時的責任約定,就按合同約定來處理;若沒簽合同,建議雙方協商解決。在租房期間承租人人為破壞屋內設施的,房東可以從租房保證金(押金)里扣除一部分作為破損設施的賠償。如果屋內設施破損嚴重,超出押金范圍,雙方協商未果,房東可以根據房客的身份證信息向法院提起訴訟。
租出去的房子,房東能隨意進入屋內嗎?如果房東擅自入屋租客該如何處理?
房屋主人對房屋擁有占用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房屋出租后,其使用權依法轉移到承租人手中,房東在承租期間不得隨意進入租客房內,如果擅自進入,則侵犯了租客的使用權及隱私權,追究起來可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罰款或者警告,嚴重的話,還可能觸犯刑法。租房者在租房時要注意保護自己的權益,在租房合同中先約定這類事項及違約的賠償金額,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擔心租客在屋內做非法勾當,房東該如何辦?
房東發現租客在租屋內從事違法行為,可報警并解除租賃合同。在訂立合同時,當事人可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立時,則可以解除雙方合同。若合同未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租賃雙方也可協議解除合同,當事人在宣告合同解除時應當運用符合法律規定的方式及條件,切忌不作無任何通知的“解約”。否則,守約方的合法權益非但得不到有效保護,反爾還會因此遭受到不必要的損失。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