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征收對租戶的補償有哪些?
對租戶應支付搬遷費,商業房被拆遷的要補償停產損失。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二條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第二十三條
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房屋征收的基本流程有哪些?
(1)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
(2)拆遷管理部門進行審核;
(3)審核通過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
(4)發布《拆遷通告》;
(5)選擇確定評估機構;
(6)入戶調查;
(7)評估結果公示;
(8)出具并送達評估報告;
(9)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10)發放、領取補償款;
(11)拆除房屋。
三、哪些情況下才能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金額及其支付期限;
(二)安置用房面積、標準和地點;
(三)產權調換房屋的差價支付方式和期限;
(四)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
(五)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停產停業損失費發放標準和支付方式;
(六)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的方式;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五、房屋征收補償方式有哪些?
(1)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房屋征收中最常見的補償方式,是指在房屋征收補償中,根據被征收人的選擇,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貨幣的形式對被征收人的房屋價值給予補償的方式。被征收房屋價值,根據被征收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部制定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房屋征收部門支付的補償款可以等于或高于被征收房屋的價值,但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的價值。
(2)產權調換。
所謂產權調換,是指在房屋征收補償中,根據征收人的選擇,市、縣級人民政府用自己購買或建造中的房屋所有權補償給被征收人,并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與用于產權補償的價值進行差價結算的補償方式,被征收的價值和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的價值均由相應的資質的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規則評估確定。
(3)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相結合。
在征收補償中,對被征收房屋一部分實行貨幣補償,一部分實行產權調換補償,即是貨幣補償和貨幣補償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可見,房屋征收對租戶的補償有哪些的這個問題是不能一概而論的,房屋征收部門對承租房屋進行過調查登記以后會公示對租戶的補償政策。想要了解更多相關的法律問題,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為您匹配專業律師在線為您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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